白龍山煤礦一井井上下綜合壓裂抽采EPC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具體工作量見表3-1、表3-2。
表3-1 白龍山煤礦一井采動井鉆井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設計井深 |
單位 |
備注 |
鉆井工程 |
BLSC-01 |
535 |
m |
含鉆井、錄井、測井、套管、固井 |
表3-2 白龍山煤礦一井采動井抽采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工程量 |
單位 |
備注 |
抽采工程 |
BLSC-01 |
12 |
月 |
含排采設備、1臺發(fā)電機、排采服務 |
2.煤層頂板水平井分段壓裂抽采工程設計工程量
具體工作量見表3-3、表3-4、表3-5。
表3-3 白龍山煤礦一井水平井鉆井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設計 井深 |
導眼井 長度 |
水平段 長度 |
單位 |
備注 |
鉆井工程 |
BLSL-01 |
1388 |
120 |
616.79 |
m |
含鉆井、錄井、測井、套管、固井 |
BLSL-02 |
1303 |
190 |
507.50 |
m |
表3-4 白龍山煤礦一井水平井壓裂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工程量 |
單位 |
備注 |
壓裂工程 |
BLSL-01 |
7 |
段 |
含射孔、壓裂、作業(yè)配合 |
BLSL-02 |
6 |
段 |
表3-5 白龍山煤礦一井水平井排采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工程量 |
單位 |
備注 |
排采工程 |
BLSL-01 |
12 |
月 |
含排采設備、2臺發(fā)電機、排采服務 |
BLSL-02 |
12 |
月 |
3.井地聯(lián)合井下鉆孔分段壓裂抽采工程設計工程量
具體工作量見表3-6、表3-7、表3-8。
表3-6 白龍山煤礦一井鉆孔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設計井深 |
單位 |
備注 |
地面鉆井工程 |
貫通井 |
585.53 |
m |
含錄井、測井、套管、固井 |
井下鉆井工程 |
BLSC206-1 |
286.00 |
m |
含套管、固井 |
BLSC206-2 |
453.00 |
m |
||
BLSC206-3 |
500.00 |
m |
表3-7 白龍山煤礦一井鉆孔分段壓裂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工程量 |
單位 |
備注 |
壓裂工程 |
BLSC206-1 |
4 |
段 |
含射孔、壓裂、作業(yè)配合、井下微地震、地面微地震 |
BLSC206-2 |
4 |
段 |
||
BLSC206-3 |
4 |
段 |
表3-8 白龍山煤礦一井井下鉆孔抽采工程量估算表
項目 |
井號 |
工程量 |
單位 |
備注 |
排采工程 |
BLSC206-1 |
12 |
月 |
抽采12個月 |
BLSC206-2 |
12 |
月 |
||
BLSC206-3 |
12 |
月 |
(四)工期及質(zhì)量要求
合同工期:項目總工期18個月,其中鉆井工程、壓裂工程、井場排采設備安裝及調(diào)試等工程的工期合計為6個月,排采期為12個月。
工程質(zhì)量:投標方為達到產(chǎn)氣量要求,采取的相關措施費用由投標方承擔,必須達到國家現(xiàn)行工程建設標準及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并通過驗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煤業(yè)公司滇東礦業(yè)分公司白龍山煤礦一井井上下綜合壓裂抽采EPC工程采購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quán)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nèi)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nèi);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zhì)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jīng)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zhì)等級要求:1、設計資質(zhì):具有地質(zhì)災害防治甲級資質(zhì)。
2、施工資質(zhì):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
3.2.2 業(yè)績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鉆井工程施工業(yè)績(包括合同首頁、能夠反映業(yè)績要求內(nèi)容關鍵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其增值稅發(fā)票掃描件)。
3.2.3 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石油地質(zhì)或地質(zhì)勘察或煤層氣開發(fā)開采相關專業(yè)的高級及以上職稱,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提供2項鉆孔工程或地面井工程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證明(包括合同首頁、能夠反映關鍵內(nèi)容頁或任命書);提供在本單位最近6個月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
3.3 本工程(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單位不超過2家。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8月17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8月23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