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朔公司2023年神木北站高柱燈改造工程等三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神鐵路神朔公司2023年神木北站高柱燈改造工程等三項工程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神朔鐵路分公司,項目單位為: 神朔鐵路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1.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神朔線神木北站既有10座投光燈塔為2001年投入使用,超過 規(guī)定的大修年限,依據(jù)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的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需要對其進行大修更換。
(2)神朔線配電室、低壓電纜投用時間較長,部分通信信號電力電纜老化且存在中間接頭,部分配電室內EPS蓄電池老化存在安全隱患,結合生產運營安全需要對大柳塔至府谷存在隱患的通信、信號電力電纜及朱蓋塔、神木北配電室老化的EPS蓄電池進行更換。
(3)神朔管內店塔一號隧道等44座隧道均無照明設施。上述隧道存在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隱患,需安裝照明設備。
2.1.3工期:計劃開工2023年7月31日,計劃竣工2024年6月30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鐵路電務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鐵路電力施工的合同業(yè)績1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鐵路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應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提供近期連續(xù)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注:含9月及2月)。
(3)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鐵路電力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xiàn)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4)擬派的項目經理須明確且唯一,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4-24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