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聚乙烯裝置及PE、PP包裝庫房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和技術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聚乙烯裝置及PE、PP包裝庫房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和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投產后取得了良好的經(jīng)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為了進一步規(guī)模化、集約化、現(xiàn)代化綜合開發(fā)利用煤炭資源,提升煤制烯烴這一新興煤化工產業(yè)的核心競爭力,打造神華包頭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標人擬啟動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將現(xiàn)有工程規(guī)模能力擴大。升級示范項目產能規(guī)模為200萬噸/年煤制甲醇、75萬噸/年聚烯烴,以進一步體現(xiàn)裝置的規(guī)模效益。
本項目生產裝置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變換及熱回收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冷凍站、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裝置、甲醇制烯烴裝置、烯烴分離裝置、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等。
本項目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包括:熱電站(改造)、循環(huán)水站、化學水處理站、污水處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換熱站、卸儲煤、全廠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全廠總變及裝置變電所、全廠給排水管網(wǎng)、烯烴罐區(qū)、液體汽車裝卸棧臺、全廠工藝及供熱外管、全廠供電外線及照明、全廠電信及總圖運輸?shù)?/span>。
本次招標的聚乙烯裝置(以下簡稱“本裝置”)是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中的主要工藝生產裝置,建設一套38萬噸/年乙烯進料的聚乙烯裝置及其界區(qū)內所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含PE/PP包裝庫房),同時配套部分依托一期項目相關聯(lián)的設計內容,及與本項目聚丙烯裝置和其它生產裝置互供料相關聯(lián)的設計內容。
本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九原工業(yè)區(qū)神華科技園1號。
2.1.2招標范圍:聚乙烯裝置及PE/PP包裝庫房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含概算)、聚乙烯裝置及PE/PP包裝庫房界區(qū)內樁基詳細設計(含竣工圖編制)、對工藝專利商進行技術管理、技術服務工作。具體設計和技術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的內容。
2.1.3標段(包)劃分: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基礎工程設計在工藝包完成后 3.5 個月內完成;樁基施工圖在基礎設計完成后0.5個月內完成。 項目進度計劃具體要求在開工會上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化工石化醫(yī)藥行業(yè)(化工工程)甲級或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線規(guī)模30萬噸/年及以上淤漿釜式法聚乙烯(HDPE)裝置的基礎設計或詳細設計或EPC業(yè)績業(yè)績1份,且均已投運1年或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是否為淤漿釜式法聚乙烯(HDPE)裝置)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單線規(guī)模30萬噸/年及以上已投產淤漿釜式法聚乙烯(HDPE)裝置基礎設計、詳細設計或EPC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4-23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