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電力接入及配套用房項目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電力接入及配套用房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蘇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建設資金為企業(yè)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設計施工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市泉山區(qū)三環(huán)南路原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院內南貨場。
2.1.2建設規(guī)模:江蘇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遷建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0.8萬m2,包含教學樓、綜合樓、音樂廳、體育場館、人防工程、地下車庫及其他配套設施。
2.1.3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1.4質量標準:合格。
2.1.5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壹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江蘇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遷建項目外電接入、配電室及配套用房的設計施工等建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外電接入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物資采購、施工、配套設施直至建設、設計單位竣工驗收(驗收資料移交建設單位)及保修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yè)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國家注冊建筑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職務。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房屋建筑(橋梁、道路、廠房、倉庫等工業(yè)建筑及市政工程除外)工程,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fā)包項目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
(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擔任過類似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務;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同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
(3)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4)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須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上從業(yè);
(5)投標人(聯(lián)合體投標時,組成聯(lián)合體的施工單位)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應遵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2家;
(2)聯(lián)合體應當由符合本公告中對投標人設計和施工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并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設計或施工任務;
(3)除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外,投標文件需蓋章處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蓋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 03月 23日至2023年 03月 28日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 1000元/套;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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