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瀾滄江公司烏弄龍電站升魚機邊坡治理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烏弄龍水電站位于云南省迪慶州維西縣巴迪鄉(xiāng)境內,為瀾滄江上游水電規(guī)劃7個梯級電站中的第2個電站,上、下游分別為GS和里底水電站。目前,該電站已進入生產運行階段。
由于烏弄龍電站右岸升魚機平臺上部天然邊坡未進行支護,曾發(fā)生石塊掉落等情況。目前該部位邊坡形成一處倒懸體,若岸坡上部危巖體失穩(wěn)崩落,將對下部平臺、啟閉室,交通洞、工作人員等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確保下部升魚機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對邊坡進行防護治理。
2.2項目實施范圍及內容
本項目實施范圍為烏弄龍電站升魚機邊坡,工程實施地點位于位于瀾滄江右岸、烏弄龍電站大壩下游側,治理區(qū)面積約1000~1500m2。項目內容具體包括:邊坡清理、錨桿制安、預應力錨索制安、混凝土澆筑、鋼筋制安、被動防護網制安、排水孔施工。
2.3計劃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3.2.2業(yè)績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類似項目業(yè)績,類似項目指含有錨索施工內容的邊坡支護項目。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含首頁、主要工作內容、簽字蓋章頁等)。
3.2.3主要人員資格能力要求:
(1)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提供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合同復印件或業(yè)主證明或本單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業(yè)績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標單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2)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經歷。提供職稱證書和合同復印件或業(yè)主證明或本單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業(yè)績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標單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專職安全員: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資質證書或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和在投標單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3本招標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18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3月24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