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內蒙古晟泰熱力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熱電廠2×660MW機組配套供熱管網一期工程穿越呼準鐵路線套涵工程EPC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業(yè)自籌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西部周邊。
2.2規(guī)模:本項目新建管線與呼準線K5+098.5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管線從既有呼準線K5+0931-32m梁橋范圍內公路路面下穿越;新建管線與呼準線K6+008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管線從既有呼準線K6+008區(qū)間路基段區(qū)域下穿鐵路;新建管線中線與呼準線K9+708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及既有鐵路附屬設施和通信、信號、電力專業(yè)排干等工程。
2.3計劃工期:85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時間以合同約定日期為準。
2.4本次招標范圍為新建管線與呼準線K5+098.5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管線從既有呼準線K5+0931-32m梁橋范圍內公路路面下穿越;新建管線與呼準線K6+008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管線從既有呼準線K6+008區(qū)間路基段區(qū)域下穿鐵路;新建管線中線與呼準線K9+708處相交叉,采用管道下穿鐵路的立交方式;及既有鐵路附屬設施和通信、信號、電力專業(yè)排干等工程。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全部工程劃分為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承擔過3個類似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業(yè)績,其中已完工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1項(需附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工程范圍、簽字蓋章頁等能夠證明上述具體要求的頁面,已完工業(yè)績還需提供竣工驗收報告;聯(lián)合體各方提供的業(yè)績均可作為該項目的業(yè)績證明資料)。
3.2.2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工程設計鐵道行業(yè)甲級資質、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以上證明資料的掃描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其中,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相關鐵路專業(yè)副高級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注冊結構或巖土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提供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掃描件,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任職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2.3財務要求:連續(xù)近三年財務報告(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均顯示經營正常(以聯(lián)合體牽頭人為準)。
3.2.4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牽頭方必須為設計單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16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3月22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