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十四五”信息化建設項目(第二批)
二、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概況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單項最高投標限價 (人民幣 萬元) |
交付時間及地點 |
1 |
維修計劃、 合同管理 系統建設 等三個項 目 |
維修計劃、 合同管理 系統 |
1 項 |
260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210 日歷日內; 地點:甲方指定 |
2 |
技術文件 管理軟件 |
1 項 |
30 |
||
3 |
安全信息 化管理系 統 |
1 項 |
12 |
||
總價最高投標限價 (人民幣 萬元) |
302 |
★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公布最高限價及單項最高限價,若投標報 價超過最高限價,其投標將被否決。
★本次招標、投標、評標均以標段為單位,投標人必須按標段響應及 制作投標文件。
★本項目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 他人轉讓。
四、項目地點
本項目的地點:河南省南陽市
五、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 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 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年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不滿 3 年的,提供自注冊 年度后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 3 個月內基本開戶銀 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投標人資格 聲明函》】;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 2024 年 1 月至 今任意 3 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不含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 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同時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個月 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軍隊單位、軍工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不適用的,應 提供不適用說明并加蓋公章】;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 《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 函》】;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八)投標人需提供“信用中國 ”網站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和“ 重大稅 收違法失信主體 ”、“ 中國政府采購 ”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 為記錄名單 ”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查詢時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開標 之日前),若有不良記錄,則投標無效【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及“信 用中國 ”網站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 中國政府采購 ”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查詢結果頁面截 圖(查詢時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開標之日前)】;
(九)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 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獲取《招標文件》 事宜的,無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授權代表須提供投標人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來 至少 3 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復印件;
(十)投標人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并提供資料真實有效承諾書。在 招評標期間,招標人保留查詢及考察的權利,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取 消其投標資格【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及《資料真實有效承諾書》】;
(十一)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二級以上保密資質【提供有效的武器裝備 科研生產二級及以上保密證書(①已經通過審查待發(fā)證書的單位,應提供 有關保密主管單位出具的已通過審查的相關證明;②軍內單位可提供本級保 密主管部門出具的保密資質證明,軍隊工廠等其他單位可提供上級單位出 具的保密資質證明;③證書過期但已完成續(xù)期辦理或證書有效期內承制單 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和注冊地址等注冊事項變化情況,除提供原證書復印 件外,還須提供有關保密主管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十二)投標人承諾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 承諾書》】;
(十三)企業(yè)提供《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yè)書面聲明》、 《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表》,軍隊單位、軍工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可不提供;
(十四)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 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項目的招標活動(投標人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 明,否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生產型企業(yè)生產場地為同一地址的,銷售型企業(yè)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提供《投 標人資格聲明函》】;
(十五)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分包【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十六)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 函》】。
六、《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 售 時 間 : 2024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09:00—12:00,14:30—16:30,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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