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理工大學智慧綜合能源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湖南能銷公司長沙理工大學智慧綜合能源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現(xiàn)對 湖南能銷公司長沙理工大學智慧綜合能源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保利國際廣場32樓。
2.2 服務內(nèi)容:開展長沙理工大學地質(zhì)勘探、建筑物條件等資源情況分析,論證地源熱泵、光伏、風電、儲能等綜合能源應用可行性,深入調(diào)研長沙理工大學教師、辦公區(qū)、學生宿舍的用能水平,明確冷、熱、電、水等用能價格,研究項目技術與科研課題方案,完成項目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2.3 服務期:30天。從中標通知書下達之日起計算。20天內(nèi)提供可研報告初稿,30天內(nèi)提供可研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審定稿。
2.4 招標范圍及內(nèi)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nèi)。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zhì)證書,以及工程勘察綜合資質(zhì)甲級證書,資質(zhì)證書在有效期內(nèi)。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綜合能源或者多電源融合項目方案咨詢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yè)績,須附業(yè)績證明材料。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從2021年12月6日9:00起至2021年12月11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0.00元,售后不退。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湖南能銷公司長沙理工大學智慧綜合能源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現(xiàn)對 湖南能銷公司長沙理工大學智慧綜合能源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保利國際廣場32樓。
2.2 服務內(nèi)容:開展長沙理工大學地質(zhì)勘探、建筑物條件等資源情況分析,論證地源熱泵、光伏、風電、儲能等綜合能源應用可行性,深入調(diào)研長沙理工大學教師、辦公區(qū)、學生宿舍的用能水平,明確冷、熱、電、水等用能價格,研究項目技術與科研課題方案,完成項目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2.3 服務期:30天。從中標通知書下達之日起計算。20天內(nèi)提供可研報告初稿,30天內(nèi)提供可研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審定稿。
2.4 招標范圍及內(nèi)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nèi)。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zhì)證書,以及工程勘察綜合資質(zhì)甲級證書,資質(zhì)證書在有效期內(nèi)。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綜合能源或者多電源融合項目方案咨詢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yè)績,須附業(yè)績證明材料。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從2021年12月6日9:00起至2021年12月11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0.00元,售后不退。
劉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源:手機 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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