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電廠2022-2024年度非特種車輛定點維修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太倉市
1. 招標條件
太倉電廠2022-2024年度非特種車輛定點維修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太倉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太倉電廠位于江蘇省太倉市港口開發(fā)區(qū)濱江大道118號。
2.2 服務內容:整車修理、總成修理、維護保養(yǎng)、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維修竣工檢驗工作和代辦保險理賠等。
2.3 服務期:3年,具體起止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以下范圍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費用單獨另行結算:
(1)保險維修、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yǎng)、新購車輛質保期內修理、因車輛本身設計、生產(chǎn)質量問題被生產(chǎn)商召回修理;
(2)發(fā)動機大修、發(fā)動機、變速箱整體更換、事故車不在保險范圍內大修。如發(fā)生以上維修則通過公開詢價程序確定維修單位和費用;
(3)代辦車輛年度技術檢測、尾氣排放檢測等車輛管理部門強制要求的各類檢測。
(4)清掃車專用配件,只能由車輛生產(chǎn)廠商提供的,按照生產(chǎn)廠商開具的有效發(fā)票結算。
2.5 以下維修服務免收工時費和材料費:檢查和判斷車輛故障,車輛清洗(維修時),怠速及方向間隙的調整,剎車間隙、離合器行程、皮帶張緊力調整,輪胎胎壓調整、上門、上路(太倉市內)搶修救援服務等。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太倉電廠2022-2024年度非特種車輛定點維修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范圍包括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或根據(j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19年第20號)按照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經(jīng)營業(yè)務進行備案并出具有效的備案證明。
3.2.2業(yè)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3個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定點車輛維修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字簽章頁、承包范圍、服務期限、簽訂日期等,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21日09:00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太倉市
1. 招標條件
太倉電廠2022-2024年度非特種車輛定點維修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太倉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太倉電廠位于江蘇省太倉市港口開發(fā)區(qū)濱江大道118號。
2.2 服務內容:整車修理、總成修理、維護保養(yǎng)、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維修竣工檢驗工作和代辦保險理賠等。
2.3 服務期:3年,具體起止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以下范圍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費用單獨另行結算:
(1)保險維修、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yǎng)、新購車輛質保期內修理、因車輛本身設計、生產(chǎn)質量問題被生產(chǎn)商召回修理;
(2)發(fā)動機大修、發(fā)動機、變速箱整體更換、事故車不在保險范圍內大修。如發(fā)生以上維修則通過公開詢價程序確定維修單位和費用;
(3)代辦車輛年度技術檢測、尾氣排放檢測等車輛管理部門強制要求的各類檢測。
(4)清掃車專用配件,只能由車輛生產(chǎn)廠商提供的,按照生產(chǎn)廠商開具的有效發(fā)票結算。
2.5 以下維修服務免收工時費和材料費:檢查和判斷車輛故障,車輛清洗(維修時),怠速及方向間隙的調整,剎車間隙、離合器行程、皮帶張緊力調整,輪胎胎壓調整、上門、上路(太倉市內)搶修救援服務等。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太倉電廠2022-2024年度非特種車輛定點維修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范圍包括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或根據(j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19年第20號)按照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經(jīng)營業(yè)務進行備案并出具有效的備案證明。
3.2.2業(yè)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3個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定點車輛維修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字簽章頁、承包范圍、服務期限、簽訂日期等,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21日09:00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聯(lián)系人: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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