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
一、項目基本情況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5100012024003828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成都校區(qū)學生宿舍維修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采購人來函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結束日期:2024-12-19,更正為:2024-12-23。
原公告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12-23 09:30:00,更正為:2024-12-24 09:30:00。
原公告的開啟時間:2024-12-23 09:30:00,更正為:2024-12-24 09:30:00。
1.采購文件附件節(jié)能、環(huán)境標志產品清單已更正,請供應商重新獲取采購文件。
2.采購文件3.2技術要求第11點修改為 供應商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乘客電梯,B級及以上,至少包含安裝、維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乘客電梯安裝(含修理),所投電梯的運行速度在許可參數(shù)范圍內]。(提供證書掃描件蓋章)。 若供應商無此證,供應商需承諾將該部分工程內容進行專業(yè)分包,且分包商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提供承諾函、分包意向協(xié)議書(格式自擬)]。 分包商要求:1、中小企業(yè)(提供分包商中小企業(yè)聲明函)。2、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乘客電梯,B級及以上,至少包含安裝、維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乘客電梯,安裝(含修理),所投電梯的運行速度在許可參數(shù)范圍內]。(提供分包商證書掃描件)。3、分包商承諾不得對該部分內容再次分包(提供分包商承諾函)。 注:中小企業(yè)依據(jù)《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guī)定的政策獲取政府采購合同后,小型、微型企業(yè)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中型企業(yè),中型企業(yè)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yè)。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名稱:四川護理職業(yè)學院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qū)龍都南路173號
聯(lián)系方式:0286395548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稱:四川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順城大街222號或鼓樓南街101號(豐德成達中心10層)
聯(lián)系方式:文件編制:028-86139138;開、評標:028-61323015(20)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項目聯(lián)系人:雷老師
電話:文件編制:028-86139138;開、評標:028-61323015(20)
四川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