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江洪雅縣文塘大堤黃橋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名稱)標段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青衣江洪雅縣文塘大堤黃橋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洪雅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洪發(fā)改[2024] 5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洪雅縣河道管護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結余中央資金和地方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洪雅縣河道管護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眉山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洪雅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洪發(fā)改[2024] 51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中昕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止戈鎮(zhèn)安寧村、五龍社區(qū)。
2.1.2 建設規(guī)模:新建堤防1.25km。
2.1.3 建設內容:新建堤防1.25km。
2.1.4 總投資:1641.23萬元。
2.1.5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1.6 資金來源及比例:結余中央資金和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2.1.7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具體劃分為:施工一個標段。
2.2 招標范圍
2.2.1 本次招標標段名稱:標段
2.2.2 招標范圍與內容:施工圖紙和相應工程量清單所表達的范圍(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2.3 合同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2.4 工程質量要求:滿足《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和設計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2.5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2.6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2021年1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600萬元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項目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接受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標段中的1個(具體數(shù)量)合同標段投標。招標人 □允許 ?不允許投標人擬派的同一批項目主要人員(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在1個及以上標段任職。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2024-11-08 00:00起至2024-11-14 23:59(北京時間,下同),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憑注冊認證的數(shù)字證書免費獲取招標文件等資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完成網(wǎng)上注冊的企業(yè),按流程完成注冊并領取企業(yè)身份認證數(shù)字證書后,方可按以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此為獲取招標文件唯一途徑。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11-29 09:3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在線遞交經(jīng)投標人數(shù)字證書簽名制作的數(shù)據(jù)加密電子投標文件。開標地點: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洪雅縣分中心(洪雅縣洪川鎮(zhèn)瓦屋山大道北段128號6樓)。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tǒng)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http://ggzyjy.sc.gov.cn)、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發(fā)布。其他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招標人自行選擇,也可不填)。
7. 本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行政監(jiān)督部門: | 洪雅縣水利局 | 電 話: | 028-37403816 |
傳 真: | / | 電子郵件: | / |
地 址: | 洪雅縣洪川鎮(zhèn)修文路三段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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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招標人承諾
本招標文件已經(jīng)招標人(含招標代理機構)審查,不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情形。因招標文件設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造成的相應后果,由招標人(含招標代理機構)負責。
9.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 洪雅縣河道管護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 | 四川中昕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洪雅縣洪川鎮(zhèn)修文路三段111號 | 地 址: | 成都高新區(qū)一環(huán)路南三段1棟5樓 |
郵 編: | 620300 | 郵 編: | 610000 |
聯(lián) 系 人: | 駱老師 | 聯(lián) 系 人: | 蒲老師 |
電 話: | 028-36593986 | 電 話: | 028-85130303 |
傳 真: | / | 傳 真: | / |
電子郵件: | / | 電子郵件: | / |
網(wǎng) 址: | / | 網(wǎng) 址: | / |
開戶銀行: | / | 開戶銀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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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7 |
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