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響應人: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人”)委托,對揭陽潮汕機場商業(yè)資源2024年第三批(三)(第三次) 進行公開招商,歡迎符合條件的響應人參加響應。
1.項目編號:粵機場集團潮汕招商〔2024〕17號(GZGK24N652C0880Q-2)
2.項目名稱:揭陽潮汕機場商業(yè)資源2024年第三批(三)(第三次)
3.招商內容及需求
子段號 |
商鋪編號 |
面積(m2) |
經(jīng)營業(yè)態(tài) |
位置 |
月保底經(jīng)營權轉讓費底價(元/m2) |
銷售額提成比例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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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3MR-31 ②3MR-33 |
216 |
餐飲 (集成餐飲) |
老指廊115-118登機口附近 |
119 |
月銷售收入大于10萬元并且小于20萬元(含)的部分 |
20% |
月銷售收入大于20萬元并且小于30萬元(含)的部分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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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銷售收入大于30萬元的部分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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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L1-01 |
161 |
餐飲 (中餐) |
交通中心停車樓一樓 |
47 |
月銷售收入大于20萬元并且小于30萬元(含)的部分 |
5% |
月銷售收入大于30萬元并且小于40萬元(含)的部分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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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銷售收入大于40萬元的部分 |
6% |
(1)合同期限:5年,裝修免租期為一個月。如中選人為現(xiàn)商鋪經(jīng)營人或現(xiàn)經(jīng)營人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其他與現(xiàn)經(jīng)營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單位,可以使用商鋪內現(xiàn)有的裝修進行經(jīng)營的,不享受商鋪裝修免租期。
(2)子段1:月銷售收入小于10萬元(含10萬元)不收取提成;子段2:月銷售收入小于20萬元(含20萬元)不收取提成;經(jīng)營權轉讓費不含綜合管理費(25元/平方米/月),相關費用遞增比例詳見第四章合同書格式第七條。
(3)集成餐飲業(yè)態(tài)可經(jīng)營中餐、亞洲餐、西餐、特色小吃和咖啡茶飲等,允許同時經(jīng)營不超過4個(含4個)餐飲品牌。其他經(jīng)營業(yè)態(tài)釋義詳見第二章“招商需求”附件一。
(4)詳細要求請參閱招商文件中第二章“招商需求”
4.響應人資格要求:
(1)響應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工商登記注冊時間須在一年以上,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且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jīng)營范圍需包含所投子段的經(jīng)營業(yè)態(tài),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2)若響應人經(jīng)營品牌店,要求如下(若響應人非經(jīng)營品牌店,則無需響應該項,不視為不響應處理):
a.如響應人為擬投報品牌的持有人,須提交擬用于本項目的品牌持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b.如響應人非擬投報品牌持有人,須提供品牌合法有效授權證明文件或品牌持有人授權參與本次招商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響應人公章。
(3)響應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商活動的最近三年內或成立至今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記錄,按照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提供《資格聲明函》;
(4)截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響應人(包括獨立法人及其關聯(lián)公司和自然人)未與招商人所屬集團公司本部、各全資、控股公司及集團公司所屬非法人實體單位發(fā)生各種訴訟和仲裁,按照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提供《資格聲明函》;
(5)響應人不得被列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的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違法企業(yè)名單,提供在該網(wǎng)站的經(jīng)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加蓋響應人公章;
(6)截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響應人與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屬集團公司本部、各全資、控股公司及集團公司所屬非法人實體單位不存在欠租、欠費等違約行為,按照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提供《資格聲明函》;
(7)響應人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在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平臺http://wz.gdairport.com網(wǎng)站首頁的“合作商注冊”項完成注冊(以前已經(jīng)注冊過的不需再注冊),未按時完成注冊的,責任及后果自負,提供合作商資格登記表加蓋響應人公章;
(8)不接受個人和聯(lián)合體形式報名(聯(lián)合體形式的響應人是指兩個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以一個響應人的身份共同響應);
(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報名,按照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提供《資格聲明函》;
a.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單位負責人既包括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廠長、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經(jīng)理、投資人、合伙人等主體;
b.“存在直接控股及管理關系”指直接控股關系或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主體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10)成功購買招商文件的響應人。
注:①供應商應購買采購代理機構正式對外發(fā)售的招商文件才有資格參加響應。
②本項目采用“在線獲取文件系統(tǒng)”(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發(fā)售招商文件,供應商登錄“在線獲取文件系統(tǒng)”查詢本項目后選擇“我要獲取采購文件”,按要求填寫信息后并上傳以下資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招商文件款匯款回單/截圖。
③“在線獲取文件系統(tǒng)”操作手冊可到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官網(wǎng)的下載中心獲取。
5.招商文件發(fā)售時間:2024年11月06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招商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
6.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4年11月28日09:00:00~09:30:00(北京時間)。
7.遞交響應文件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東座2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8.本項目允許郵寄響應文件。如需郵寄響應文件,請于響應截止時間前送達。
郵寄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東座2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收件人:溫先生,020-37674721。
9.響應截止時間及唱價時間:2024年11月28日09:30:00(北京時間)。
10.唱價地點: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東座2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11.本項目招商公告等信息在相關法定媒體【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www.gzgkbidding.com)、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資源交易信息平臺(http://wz.gdairport.com)和粵易租平臺(https://www.gdzcym.com/)】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
12.繳納標書款、代理服務費專用賬號和繳納響應保證金專用賬號(賬號不同,請供應商按指定賬戶繳納,否則自行承擔費用繳納錯誤而造成的后果)
(1)繳納標書款、代理服務費專用賬號:
賬戶: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賬號:7120 5774 194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州先烈中路支行
(2)繳納響應保證金專用賬號:
賬戶: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
賬號:4400 1797 1420 5901 9988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陽炮臺支行
13.本次招商活動不適用《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guī),本招商文件的最終解釋權歸招商人所有。
14.招商人及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代理機構: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聯(lián)系人:溫先生、顏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37674721、020-87004496
購買招商文件聯(lián)系人:鄧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7685501
傳真號碼:020-87685201
電子郵箱:gzgk@gzgkbidding.com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東座2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郵政編碼:510070 網(wǎng)址:www.gzgkbidding.com
招商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
聯(lián)系人:許工
聯(lián)系電話:13926785104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揭陽榕城區(qū)登崗鎮(zhèn)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