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車輛保險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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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分公司車輛保險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車輛保險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414229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 | |||||||||||||||||
(五)項目需求: | |||||||||||||||||
根據(jù)重慶分公司生產運行需要,目前需要為分公司現(xiàn)有車輛及后續(xù)增加車輛提供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三個年度的保險出單、查勘定損、理算賠付、日常報表、出險分析等各項日常保險服務,以降低分公司車輛運營風險,為分公司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1.供應商《經營保險業(yè)務許可證》中的業(yè)務范圍包含“機動車保險業(yè)務”。 2.以合同簽訂日前最新的經國家監(jiān)管部門批復的機動車/特種車商業(yè)保險條款為準;以合同簽訂日前最新的國家監(jiān)管部門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條款為準。 3.在合同期限內,如國家監(jiān)管部門對保險條款及費率有新的批復或修改,以新的批復或修改為準。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所有車輛購買交強險(含代繳車船稅)、商業(yè)險(包括:機動車或特種車損失保險、機動車或特種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等保險服務,其中:第三者責任保險金額為20萬元。如需調增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金額或增加其它險種,雙方另行協(xié)商。年輛交強險、商業(yè)險保單一年一簽,車輛投保險種、保險金額、保費和保險期間等以保單上載明的為準。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現(xiàn)有車輛2024年度保單保險期滿后,自動轉入本協(xié)議期續(xù)保,供應商應確保續(xù)保延續(xù)性,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按月提供到期續(xù)保車輛投保明細及報價清單,發(fā)送分公司車輛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確認,財務部門收到車輛管理部門審核簽章確認的續(xù)保車輛投保明細及報價清單和供應商發(fā)送的續(xù)保車輛交費通知單,核對相符后及時支付保費;對于新增車輛,自動納入投保范圍,供應商收到分公司車輛管理部門提交的新增車輛投保資料后,應及時編制、提供新增車輛投保明細及報價清單,發(fā)送車輛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確認,財務部門收到車輛管理部門審核簽章確認的新增車輛投保明細及報價清單和供應商發(fā)送的新增車輛交費通知單,核對相符后及時支付保費。供應商收到保費后應立即出具車輛保單/相關保險憑證(以下均稱“保單”)和開具保費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下簡稱“發(fā)票”),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車輛保單、保費發(fā)票分別送達分公司車輛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 對合同期內車輛發(fā)生轉賣、報廢等變更事項,供應商收到分公司車輛管理部門提出的變更申請后,應及時辦理保險批改手續(xù),并清退保費。對合同期內車輛發(fā)生其他保險變更事項,供應商在收到分公司車輛管理部門提出的變更申請后,應及時辦理保險批改手續(xù),并重新核算或清退保費。 2.供應商需成立項目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分公司車輛保險服務,就相關工作進行溝通、協(xié)調;負責提供投保出單、保單變更等投(退)保服務;負責受理報案、現(xiàn)場查勘、損失確定、后續(xù)理賠服務、配合出險車輛修理、保險咨詢、投訴回訪等相關工作。 3.提供規(guī)范、便捷的屬地化服務,包括:建立車險綠色服務通道、接報案、拖車服務、查勘定損、索賠材料整理遞交與理算賠付、賠付時限、特殊情況處理等服務規(guī)范。 4.提供小額人傷快速處理辦法,明確案件單證受理、理算和核賠各環(huán)節(jié)的操作規(guī)范和時間要求,突出服務標準化和差異化。 5.提供其它增值服務,包括:組織提供培訓服務、事故后車輛無法行駛的安排車輛接送駕駛員、緊急救援服務、定期提供車輛出險理賠情況統(tǒng)計報表等。
合同期限:三年。車輛交強險、商業(yè)險保單一年一簽,車輛的投保險種、保險金額、保費和保險期間等以保單上載明的為準。
其他: 供應商需依據(jù)相應條款及費率核計車輛保費實際發(fā)生額,其中商業(yè)險需按企業(yè)最低自主定價系數(shù)核計車輛投保時的折扣系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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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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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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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ǎng)(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重慶分公司 | |||||||||||||||||
聯(lián)系人:黃滟婕 | |||||||||||||||||
聯(lián)系人電話:023-67838562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ca67824164@163.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填寫并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模板請見附件1。 (二)本項目報名提供行業(yè)資質材料至少應包括具有業(yè)務范圍為“機動車輛保險業(yè)務”的《經營保險業(yè)務許可證》,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三)請投標人認真閱讀附件2《“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規(guī)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lián)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jù); 5.有效、合法的證據(jù)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