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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編號:CTZS-2024-229 *重要提示: 1.根據(jù)《國鐵集團經開部關于國鐵招商平臺上線試運行有關事項通知》(經開產業(yè)函[2020]26號)要求,所有競商人須在國鐵招商平臺網(wǎng)站上注冊并報名,國鐵招商平臺(https://zs.95306.cn)線上報名方式:首次登錄國鐵招商平臺網(wǎng)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進行注冊后,進行網(wǎng)上報名。具體操作方法請查閱該網(wǎng)站首頁底部“幫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詢網(wǎng)站客服電話010-95306-8-3。 2.凡有意參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請通過智慧保證金系統(tǒng)(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參與包件每包一次性單筆繳納足額競商保證金。保證金應當一包一繳,每包繳納的保證金賬號信息詳見智慧保證金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對應包件虛擬賬號信息。請勿匯至招商代理機構銀行賬戶。 競商人須在智慧保證金系統(tǒng)(https://www.gtwzzb.com)進行賬戶注冊并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系統(tǒng)繳納競商保證金。請競商人在遞交競商文件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日提交注冊申請,提交后審核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工作日)。 競商人登錄成功后,點擊系統(tǒng)頁面左側導航中的“項目管理”菜單進入“項目列表”頁面,查詢參與項目名稱后,點擊所報包件對應的【參與】按鈕,該包件【參與】按鈕變?yōu)椤疽褏⑴c】按鈕后,再點擊頁面左側導航中的“項目管理”菜單進入“參與項目”頁面,點擊頁面中的【繳納】按鈕,可進入“繳納頁面”查看已參與的項目詳細信息,點擊對應包件進行銀行轉賬(競商人為獨立法人企業(yè)的須通過競商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電匯、網(wǎng)上銀行轉賬方式交納;競商人為個體工商戶的須通過競商人營業(yè)執(zhí)照上經營者個人賬戶以銀行轉賬、電匯、網(wǎng)上銀行轉賬方式交納;競商人為自然人的須通過競商人個人賬戶以銀行轉賬、電匯、網(wǎng)上銀行轉賬方式交納)。具體注冊及操作過程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保證金系統(tǒng)首頁自行下載),如有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項目聯(lián)系人。 1.招商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重慶客運段2024年8.5對直通(跨局)普速空調列車共享充電寶租賃對外合作經營招商 1.2項目地點:重慶客運段擔當?shù)?.5對直通(跨局)普速空調列車 1.3項目規(guī)模:重慶客運段擔當?shù)钠账倏照{列車餐車吧臺處,提供給合作方兩個箱體位置(每個箱體最多放置12個充電寶,共計24個)共享充電寶位置租賃經營。納入本次共享充電寶租賃招商的直通(跨局)普速空調列車共計8.5對,即重慶北-上海南-重慶北K73/4/1/2、重慶西-北京西-重慶西T10/9次、重慶西-廣州白云-重慶西K191/2次、重慶北-廣州-重慶北K201/2/3/4次、重慶西-昆山-重慶西T237/8/5/6次、重慶西-西寧-重慶西Z223/4(0.5對)、重慶北-寧波-重慶北K1077/8/5/6次、重慶西(北)-杭州-重慶西(北)K1154/3/2/1次、重慶西-廣州-重慶西K355/6次,含套跑車次。(以上規(guī)劃僅作參考) 2.招商依據(jù) 2.1《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fā)招商實施細則》(成鐵經開〔2021〕106號) 2.2《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fā)招商工作操作規(guī)則》(成鐵辦經開〔2021〕38號) 3.招商內容及范圍 3.1招商內容:重慶客運段2024年8.5對直通(跨局)普速空調列車共享充電寶租賃對外合作經營招商 3.2招商范圍及包件劃分: 本次招商項目劃分為1個包件,包件號及其概況如下: 包件號:1包件 1包件:重慶客運段擔當?shù)钠账倏照{列車(見下表)餐車吧臺處共享充電寶位置租賃經營,提供給合作方兩個箱體位置(每個箱體最多放置12個充電寶),經營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序號 車次 運行區(qū)間 預計開行趟數(shù) 備注 1 K73/4/1/2 重慶北-上海南-重慶北 365 2 T10/9 重慶西-北京西-重慶西 365 3 K191/2 重慶西-廣州白云-重慶西 365 4 K201/2/3/4 重慶北-廣州-重慶北 365 5 T238/7/6/5 重慶西-昆山-重慶西 365 6 Z223/4 重慶西-西寧-重慶西 183 隔日 7 K1077/8/6/5 重慶北-寧波-重慶北 365 8 K1154/3/1/2 重慶西(北)-杭州-重慶西(北) 365 9 K355/6 重慶北-深圳東-重慶北 365 4.競商人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其中實繳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應包含包件所對應的經營范圍。若競商人為加盟品牌競商時,應有加盟品牌的授權書,授權書的期限應與包件經營期相符。 4.2須誠信守法經營,法人企業(yè)應承諾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在與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不存在欠繳應付款項等行為。未處于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資信“黑名單”狀態(tài),未處于其他取消或暫停競商資格狀態(tài)。企業(yè)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不存在仍存續(xù)的行政處罰信息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不存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信息等情況(由競商人提供“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信息”截圖照片)。 4.3法人企業(yè)應承諾在成都局集團公司范圍內,近三年未出現(xiàn)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4.4法人企業(yè)未處于破產狀態(tài),未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須出具近一年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所附報表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審驗章或專用章,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表期末累計未分配利潤顯示不能為負數(shù),或現(xiàn)金流量表現(xiàn)金凈流量不能為負數(shù)。 4.5競商人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競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稅務系統(tǒng)”中打印的信用等級評價資料,2023年度稅務等級不得低于B級。競商人應提供在招商會前半年內開具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復印件一張,原件備查。 4.6競商人提供的充電寶設備具有國家強制性產品CCC認證證書。發(fā)證日期須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至少三個月。 4.7競商人提供充電寶具備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載保護功能。相關檢測報告出具日期須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至少三個月。 4.8競商人近三年在國鐵集團所屬單位承擔過至少一項普速列車共享充電寶業(yè)務,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招商會上提供原件備查。 4.9競商人在保險公司承保充電寶及配套設備的產品責任險,累計事故賠償限額不低于300萬元。保險投保生效日期須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至少三個月。 4.10本次招商嚴禁掛靠轉包。 4.11競商人需認真研讀招商文件,對招商文件條款表示完全認可和同意后,方可競商。 4.12本次招商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商。 5.特別條款 5.1競商人信息 5.1.1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準確提供收取信息的電子郵箱。中商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機構)將中商通知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到競商人提供的電子郵箱,則視為中商通知書已發(fā)出并收到。 5.1.2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明確退還競商保證金的收款單位、賬號等準確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機構按提供的信息直接辦理符合條件的競商保證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機構進行招商的,協(xié)議簽訂后,中商人需及時將合同簽訂情況(簽章的經營協(xié)議復印件或掃描件)反饋招商代理機構,以便辦理競商保證金退還。 5.2評審小組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在一名以上時,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選人放棄中商權、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與招商人簽訂合同、或存在其他違規(guī)行為被取消中商資格,招商人將按照評審小組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名單依序確定其他中商候選人為中商人,或項目流標,重新組織招商。 5.3繳納履約保證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書發(fā)出后30日內向招商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標準為經營期內3個月的經營管理費。 5.4中商通知書發(fā)出后30日內,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經營協(xié)議。 5.5預付款。正式合同簽訂后,中商人在40天內需繳納中商價3個月經營管理費的預付款,該款項可用于抵扣合同結束前3個月的經營管理費。中商人需無條件按預付款周期支付費用,有爭議,須先付款再協(xié)商。 5.6發(fā)生鐵路運輸政策調整或招商人上級部門重新規(guī)劃致使本包件不能繼續(xù)履行時,在雙方結清合同約定且實際發(fā)生的所有款項后,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5.7經營管理費按自然月結算,中商人于次月20日前以轉賬支付方式向招商人繳清上月的經營管理費,根據(jù)經營范圍內的實際開行旅客列車趟次×合同單價計算,為應繳經營管理費。 5.8因招商人運輸方案變化,列車臨時停運或取消,則減免實際停運或取消天數(shù)的經營管理費,列車一經始發(fā),均不減免。如因中商人違規(guī)經營等原因導致經營中斷的,經營管理費不予減免。 5.9競商人提供的共享小機柜,放置兩臺箱體(每個箱體最多放置12個充電寶,共計24個)的共享充電寶租賃,共享充電寶箱體由車底插座供電,兩個機柜最大功率不大于100W,單個充電寶容量不超過100Wh,有國家強制性3C認證。 5.10直通(跨局)空調臨客、旅游專列、及新增圖定直通(跨局)普速空調普速列車,由于開行時間不確定,不納入本次招商報價范圍,新增圖定直通(跨局)普速空調普速列車,按照本次趟招商中商價執(zhí)行;直通(跨局)空調臨客、旅游專列中商人要開展該項目時,以列車運行三天為基數(shù),三天內以招商趟中商價為本次趟中商價(列車始發(fā)零點以前按照一天計算),超過三天時,超過的天數(shù),每天列車運行12小時以內按照本次列車趟中商價÷3×超過的天數(shù)×50%;每天列車運行超過12小時,超過的天數(shù)按照本次趟中商價÷3×超過的天數(shù)。列車中途折返站庫停時間不納入計算時間。 5.11由競商人和招商人依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共同核定租賃價格,原則上執(zhí)行國鐵集團所屬業(yè)主單位簽訂合同的租賃價格,且在合同中明確,合同期內不再調整租賃價格,并在租賃充電寶明顯處,粘貼租賃注意事項和公布價格。 5.12由中商人自行負責共享充電寶及箱體進入客技站運輸共享充電寶的車輛及人員,以及從客技站搬運至列車上、下的存儲、維護,招商人負責協(xié)助中商人辦理客技站及股道內作業(yè)的證件。 5.13中商人自行承擔從業(yè)人員的用工管理,中商人不得以重慶客運段或鐵路部門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擔,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其用工引起的勞動糾紛和人員傷害等事務,均由中商人負責。 5.14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安全協(xié)議》后方可進行經營工作。中商人須服從鐵路部門的管理,遵守鐵路部門運輸、作業(yè)、勞動、網(wǎng)絡、消防等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指定作業(yè)地點的作業(yè)標準,不違章操作,確保安全。中商人根據(jù)招商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制定工作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從業(yè)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從業(yè)人員如發(fā)生服務質量、安全(日常工作均納入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監(jiān)督系統(tǒng)管理)等問題,招商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有權對中商人進行責任考核,追究中商人的責任,中商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5.15中商人在列車上僅進行設備更換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客技站的管理規(guī)定,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業(yè)安全。因盲目作業(yè),出現(xiàn)危險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負責,產生損失的,由中商人承擔責任并進行賠償。 5.16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須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招商人書面同意后實施并繳納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標準為當期實際執(zhí)行的3個月經營管理費。 5.17納入資信“黑名單”的競商人不良行為主要包括: (1)招商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 (2)招商過程中與其他競商人串通競商; (3)被確定為中商人后,因競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簽訂相關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當手段參與競商的行為。 5.18納入資信“黑名單”的中商人違約行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違反合同約定,未經招商人或產權人書面同意,擅自對相關物業(yè)進行改擴建、轉租或與他人聯(lián)營; (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受到主管機關處罰; (4)經營期內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并承擔主要責任; (5)合同期滿,未按合同約定交還相關物業(yè); (6)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5.19對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黑名單”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受以下限制: (1)納入“黑名單”的商家3年內不得參與成都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 (2)“黑名單”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比照“黑名單”商家辦理。 5.20競商(談判)或經營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人或中商人1年內禁止參與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商業(yè)招商項目;競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lián)企業(yè)比照辦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間內放棄中商候選人資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約的商家。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開招商方式,綜合評分評審的評審方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guī)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擇優(yōu)選擇確定中商人。 7.資格審查方式 擬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8.招商文件的獲取 8.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競商人,請于2024年9月10日8時30分至2024年9月19日17時30分(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登錄國鐵招商平臺選擇報名參與的項目包件,點擊報名,同時將以下報名資料(所有資料均須加蓋公章),掃描件發(fā)送至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郵箱(64011244@qq.com),完成報名。未按要求報名的競商人,無參與競商資格。首次登錄國鐵招商平臺網(wǎng)站(https://zs.95306.cn)須按要求進行注冊后,進行網(wǎng)上報名。具體操作方法請查閱該網(wǎng)站首頁底部“幫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詢網(wǎng)站客服電話010-95306-8-3。 (1)競商報名表(同時發(fā)送電子版)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法人和授權委托人簽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辦理報名,持公司介紹信原件) (3)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4)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國鐵招商平臺網(wǎng)上報名截圖 (6)轉賬憑證復印件(注:電子版招商文件售價每個包件0元,紙質版招商文件的發(fā)售將收取印刷費用,請在招商文件發(fā)售期間內,先聯(lián)系本項目報名聯(lián)系人,得到通知后現(xiàn)場進行購買,招商文件不采用郵購方式發(fā)售。購買紙質版招商文件的轉賬憑證備注信息格式“招商編號+包件號+標書費+張老師”。售后不退,匯款賬戶須為企業(yè)賬戶,不允許現(xiàn)金繳款和個人賬戶繳款)。 8.2報名聯(lián)系人:張老師,聯(lián)系電話:028-86451422,聯(lián)系地址:成都市成華區(qū)駟馬橋路2號附1號成都鐵路綜合大樓11層1123室。(競商報名表式樣附后或電詢電子版) 9.遞交競商文件的時間、地點 9.1競商文件遞交時間為:2024年9月27日9時00分至9時30分,遞交競商文件的截止時間:2024年9月27日9時30分,遞交地點為成都西南鐵路物資有限公司招投標代理中心(成都市成華區(qū)駟馬橋路2號附1號綜合樓11層)本項目開標大廳。 9.2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競商文件,不予受理。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國鐵招商平臺(https://zs.95306.cn)、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平臺(https://www.cd-rail.com)、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s://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http://ggzyjy.sc.gov.cn)上發(fā)布。 11.聯(lián)系方式 招商人: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客運段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昆侖大道55號鐵路綜合樓 聯(lián)系人:劉老師 電話:13368003089 招商代理機構:成都西南鐵路物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華區(qū)駟馬橋路2號附1號成都鐵路綜合大樓11層1123室 郵編:610051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電話:028-86451422 郵箱:64011244@qq.com 開戶名:成都西南鐵路物資有限公司 開戶行:建行成都市雙建路支行 賬 號: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標業(yè)務營銷熱線:028-86452088、028-86452068 附件: CTZS-2024-229公告.pdf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