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航空氣象信息咨詢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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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氣象信息咨詢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航空氣象信息咨詢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OCC-E-202412124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功能目標: 一、數(shù)據類 (一)為SOC系統(tǒng)提供制作飛行計劃所需的大氣風溫數(shù)據; (二)為EWINS系統(tǒng)提供所需的氣象數(shù)據。 二、服務類 (一)通過軟件系統(tǒng)提供氣象報文、氣象圖片、衛(wèi)星云圖、雷達拼圖、全球數(shù)值預報產品、航路天氣預報等綜合氣象信息服務; (二)針對公司國際運行機場和部分國內機場每日定時進行自主天氣預報和機場天氣監(jiān)控; (三)針對航路惡劣天氣(顛簸、積冰、積雨云等)提供自主預報服務支持; (四)針對臺風、火山灰等航路危險天氣提供自主專業(yè)支持服務; (五)提供24小時氣象專家風險咨詢服務; (六)針對新開航、復雜機場等提供歷史數(shù)據統(tǒng)計、機場天氣特征分析等專業(yè)服務。 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CCAR121部《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guī)則》 AC-121-FS-136《航空承運人不可預期燃油政策優(yōu)化與實施指南》 AC-121-FS-2010-37《航空承運人增強型氣象情報系統(tǒng)運行批準指南》 AP-117-TM-2019-01《民用航空氣象預報規(guī)范》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一、數(shù)據類 (一)為SOC系統(tǒng)提供制作飛行計劃所需的大氣風溫數(shù)據,內容包括: 1.WAFC華盛頓和倫敦中心下發(fā)的全球范圍高空風溫GRIB2數(shù)據。 (二)為EWINS系統(tǒng)提供所需的氣象數(shù)據,內容包括: 1.WAFC華盛頓和倫敦中心下發(fā)的全球范圍顛簸、CB云、結冰區(qū)的數(shù)據; 2.國際區(qū)域及地區(qū)雷達數(shù)據; 3.向日葵8號衛(wèi)星積雨云實時解析數(shù)據; 4.向日葵8號衛(wèi)星火山灰實時解析數(shù)據; 5.全球火山灰咨詢中心發(fā)布的火山灰擴散預報數(shù)據; 6.全球閃電定位實況觀測數(shù)據。 二、服務類 (一)通過軟件系統(tǒng)提供氣象報文、氣象圖片、衛(wèi)星云圖、雷達拼圖、全球數(shù)值預報產品、航路天氣預報等綜合氣象信息服務 提供信息包括報文,圖片、衛(wèi)星云圖,雷達圖,SIGMET,火山灰報文,臺風報文、各類地上和高空觀測實況,數(shù)值預報模型,重要天氣預告圖,實況天氣圖,預測天氣圖等信息。 (二)針對公司國際運行機場和部分國內機場每日定時進行自主天氣預報和機場天氣監(jiān)控 對于目的地機場提供精細化預報和監(jiān)控服務;對于備降機場提供精細化預報服務;對于易受高溫影響運行機場提供機場氣溫預報服務。 (三)針對航路惡劣天氣(顛簸、積冰、積雨云等)提供自主預報服務支持 提供長預報時效的自主航路天氣預報,并能覆蓋所有的主要飛行高度層。 (四)針對臺風、火山灰等航路危險天氣提供自主預報服務支持 提供全球火山灰報文和臺風路徑自主預報及機場逐小時預報分析產品,機場預報時長覆蓋96小時。 (五)提供24小時氣象專家風險咨詢服務 提供每日固定時間點天氣講解服務;線上24小時氣象咨詢服務,全天候應對公司的咨詢需求。 (六)針對新開航、復雜機場等提供歷史數(shù)據統(tǒng)計和機場天氣特征分析等服務支持 提供機場氣候志統(tǒng)計分析服務產品,針對中長期航班運行控制需求,提供一周天氣預報、月度天氣預報和回顧等中長期天氣預報產品。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一、數(shù)據類 (一)傳輸方式:通過FTP或HTTP方式進行傳輸。 (二)FTP傳輸方式由乙方提供專線向公司指定服務器進行傳輸。 (三)按照CCAR121部《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guī)則》第121.663條和AC121-FS-136《航空承運人不可預期燃油政策優(yōu)化與實施指南》中“6.2.1航空承運人的運行飛行計劃應基于準確的氣象數(shù)據,在整條飛行計劃航路上應當使用精確度等同或高于1.25度(全球1.25緯度乘1.25經度網格)網格化模型的高空風信息“的要求,其所提供的大氣風溫數(shù)據空間精度需滿足1.25×1.25網格化模型要求。 (四)按照AC-121-FS-2010-37《航空承運人增強型氣象情報系統(tǒng)運行批準指南》中第8條a款航空氣象情報種類對于航空承運人制定飛行計劃和實施運行控制的航空氣象情報內容描述,EWINS系統(tǒng)氣象信息情報內容需包括全球航路危險天氣、臺風、火山灰、衛(wèi)星云圖、天氣雷達圖等相關的危險天氣氣象情報。 二、服務類 (一)針對公司國際運行機場和部分國內機場每日定時進行自主天氣預報和機場天氣監(jiān)控 1.每日4次提供機場未來24小時精細化預報服務; 2.針對協(xié)議機場之外機場預報的臨時需求,乙方在可能范圍內予以支持; 3.該服務同時可提供數(shù)據供EWINS使用。 (二)針對航路惡劣天氣(顛簸、積冰、積雨云等)提供自主預報服務支持 1.每小時提供未來長時間的航路天氣預報結果,并能覆蓋所有主要的飛行高度層; 2.預報結論可實時更新; 3.該服務同時可提供數(shù)據供EWINS使用。 (三)針對臺風、火山灰等航路危險天氣提供自主專業(yè)支持服務 1.針對全球的臺風和火山灰天氣,每日提供不低于4次的固定預報支持服務; 2.該服務同時可提供數(shù)據供EWINS使用。 (四)提供24小時氣象專家風險咨詢服務 1.全天候應對公司的氣象咨詢需求; 2.針對公司重要運輸保障任務,根據需求提供必要的預報分析產品支持。 (五)針對新開航、復雜機場等提供歷史數(shù)據統(tǒng)計、機場天氣特征分析等專業(yè)服務 1.每月月末發(fā)表下一個月的公司執(zhí)飛所有區(qū)域的天氣趨勢; 2.每月月初提供上一個月的公司執(zhí)飛所有區(qū)域的天氣回顧; 3.提供運行所有機場的氣候志制作服務; 4.提供專業(yè)機場歷史數(shù)據統(tǒng)計分析系統(tǒng)平臺; 5.發(fā)表下一周公司運行區(qū)域所有機場一周趨勢預報。 服務商需滿足AC-121-FS-2010-37《航空承運人增強型氣象情報系統(tǒng)運行批準指南》中第13條氣象服務公司的認可或批準中的要求內容。 驗收標準: 一、數(shù)據驗收標準 驗收方式主要為抽檢,根據實際情況,對已傳輸?shù)臄?shù)據進行人工抽樣檢查,發(fā)現(xiàn)數(shù)據傳輸頻次、時間、文件內容不符等錯誤時,即認定為不合格數(shù)據。 二、服務驗收標準 任何服務因維護或升級需要中斷時,乙方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并得到公司允許。對于用戶反映的任何問題無論解決與否,均應在60分鐘內給予用戶答復。如無法完成,即認定為不合格。 建議合同期限:1年。 (上述采購內容與需求的具體詳細信息,詳見附件《航空氣象信息咨詢服務采購需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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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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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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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王燁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4537954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wangye@airchina.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