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經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23〕95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及以上補助和地方自籌,出資比例為省級及以上補助90%,市縣配套10%。招標人為鹽城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濱??h境內工程交通組織方案編制及安全技術評價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建設地點:鹽城市濱海縣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蘇北灌溉總渠位于淮安、鹽城市境內,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澤湖高良澗,東至扁擔港入海,流經淮安市洪澤區(qū)、清江浦區(qū)、淮安區(qū)及鹽城市阜寧縣、射陽縣、濱??h,全長168千米,沿線有高良澗閘、運東閘、阜寧腰閘、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閘5個梯級控制建筑物,設計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偳腔春恿饔蚍篮轶w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澇、南(江)水北調及通航等任務。
濱??h境內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總渠河道渦塘處理0.555千米;總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滲加固29.94千米;總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應的水保、環(huán)保等工程。
工程等別為I等,總渠堤防級別為1級。穿堤建筑物級別與所在堤防級別相同。
本標段對應的工程概算約24.28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濱海境內工程總渠河道渦塘處理0.555千米;總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滲加固29.94千米;總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應的水保、環(huán)保等工程,施工需全輻或半幅封閉原S328。封閉原S328需經公路部門和交警部門審批,必須編制包括但不限于涉路工程安全評估報告、施工現場管理方案和交通組織方案、編制處置施工險情和意外事故應急預案及交警部門的相關資料等,并取得相關審批部門的許可。
2.4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日歷天內提交合格的編制報告,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相關批文為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承擔過縣級及以上公路安全技術評價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1、中標通知書(如有);2、合同協(xié)議書;3、相關有效證明?!?/p>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應擔任過縣級及以上公路安全技術評價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卷毺峁┖贤瑓f(xié)議書及相關有效證明】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6)投入設備要求: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7)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6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19日9時15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陸,請及時聯(lián)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tǒng)出現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tǒng)相關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交通安全等相關責任自負,費用自理。
7.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guī)定 |
3.業(yè)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guī)定 |
3.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guī)定 |
4.項目負責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guī)定 |
6.其他主要人員 | / |
7.投入設備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7)項規(guī)定 |
9.社會保險 | 項目管理機構所有人員(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在開標前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的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 |
10.聯(lián)合體投標人 | 不接受聯(lián)合體 |
11.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S=T×60%+B×40%
B—投標人有效報價(指有效投標人的報價。存在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指已按照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和補正并被認可的報價)平均值,計算方法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的投標報價,在此基礎上計算B值;若所有報價均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則B按最高投標限價的85%計算。
最高投標限價T:24.28萬元。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7.4分值構成:詳見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承擔過的類似項目業(yè)績 | 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完成過縣級及以上涉路安全評價項目,有一項不得分,每增加一項得2分,本項最高得4分。 (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 | 4 |
2 | 擬投入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擔任過縣級及以上涉路安全評價項目負責人,有一項不得分,每增加一項得2分,本項最高得4分。 (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合同協(xié)議書中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提供項目業(yè)主出具的書面證明) | 4 |
3 | 項目負責人答辯 | 評委現場出題,請項目負責人書面答題。 對項目理解、重難點分析深刻到位,建議合理性強,技術優(yōu)勢明顯,工作計劃安排全面高效,質量進度保障措施可行性強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3分。項目負責人未進行答辯不得分。 | 5 |
4 | 投標報價 | 本工程采用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的計算見本章第7.3款。 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與評標基準價相同得最高分75分,并以此為基數,進行下面各項的打分; 1.偏差每超過評標基準價+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每超過評標基準價-1%扣0.2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數值之間采用內插法計算。 上述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 75 |
5 | 項目負責人資歷及項目組成員配置 | 1、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得3分。 2、項目組成員(項目負責人除外)每有一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得3分,最多得9分。 注:上述人員需提供相應職稱證書的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12 |
備注:1.答辯陳述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答辯陳述;
2.到達時間:招標人在開標會議上明確的到達等候時間(一般為開標截止時間后1小時),此為答辯陳述最早開始時間,具體開始時間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進度確定;
3.等候地點: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應于開標前到達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項目的開標室,招標人將在開標會上明確具體的答辯會議室(開標會上未明確的則在評標答辯階段電話通知);
未按上述要求參加答辯陳述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有關答辯陳述要求。
其他:凡與評標評分有關的資料,投標人必須將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掃描件須清晰、可辨),否則不予計分。
7.6關聯(lián)標段內中標標段限制數量規(guī)定
本批次招標為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寧縣境內工程交通組織方案編制及安全技術評價和蘇北灌溉總渠堤防加固工程濱海縣境內工程交通組織方案編制及安全技術評價兩個標段。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可以同時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評標順序為:按最高投標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評審。如投標人多個標段均排名第一,則按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大標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推薦。已經在大標中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不再參加其后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
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當某個標段出現對中標候選人的質疑、投訴時,不改變其余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順序。若被質疑、投訴的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被取消中標資格時,已經在其余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不再參加被質疑、投訴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推薦。
8.其他內容
/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水利網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地址:鹽城市毓龍東路27號
聯(lián)系人:林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515-87019208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qū)嘉陵江東街18號1號樓6樓
聯(lián)系人:印歌華、鮑璐
電話:025-86338124
傳真:025-86338777 郵編: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