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臨港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網(wǎng)升級改造工程工程總承包
招標文件澄清(一)
各潛在投標人:
曹妃甸臨港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網(wǎng)升級改造工程工程總承包(招標項目編號:TSGZ-24061-001)有關(guān)招標文件澄清如下:
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件,“2.5.3”原為:
2.5.3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期限、金額(或比例):/
更正為:
2.5.3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期限、金額(或比例):
形式:采用銀行保函、保險公司保證保險、第三方擔保公司保函方式。
期限: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30日內(nèi),發(fā)包人應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工程款支付擔保的擔保期限屆至發(fā)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支付除工程質(zhì)量保證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jié)算款項之日后180天。
比例:擔保金額采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簽約合同價3000萬元以下的(含3000萬元),擔保金額施工合同價的10%;簽約合同價3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含1億元),超出3000萬元部分,擔保金額施工合同價的5%。
招標文件中其余內(nèi)容不變。
唐山國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