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虹橋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務(普通經濟艙旅客)項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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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虹橋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務(普通經濟艙旅客)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虹橋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務(普通經濟艙旅客)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SHB-E-202409128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上海市 | |||||||||||||||||||
(五)項目需求: | |||||||||||||||||||
1.功能目標: 根據公司相關要求,在航班發(fā)生不正?;蚱渌厥馇闆r時,為虹橋T1和T2航站樓的普通經濟艙旅客提供膳宿服務。 2.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符合公司相關標準規(guī)范,包括但不限于《延誤航班服務標準》、《旅客行李運輸服務手冊》等。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三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 (2)酒店與虹橋機場之間的單次車程時間在40分鐘以內; (3)按照 1 人 1 間為旅客安排住宿,家庭旅客、同行旅客根據旅客需求安排。嬰兒旅客不得單獨安排房間,需與同行人同??;12歲(含)以下兒童原則上不安排單間; (4)供應商應提供安全、整潔、舒適的住宿、就餐環(huán)境和配套設施、設備,且提供的食宿條件、服務設施和服務標準應符合國航《延誤航班服務標準》; (5)供應商應配置有餐廳(可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能為旅客提供早、中、晚、夜宵的供餐能力,確保其工作人員上崗健康。其提供的食品、生產餐食的廚房環(huán)境、制作工藝、食品包裝以及配備、裝運食品及供應品的操作流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當地政府有關衛(wèi)生管理的辦法、規(guī)定; (6)每個房間內應配備免費飲用水或燒水壺; (7)優(yōu)先考慮可提供虹橋機場與酒店間旅客接送服務的供應商。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具備經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應包括但不限于酒店住宿或旅館以及其他與采購需求內容相匹配的經營范圍描述。 (2)具備符合供應商資格要求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特種行業(yè)許可證、公共場所衛(wèi)生許可證、消防驗收合格證明、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5.驗收標準 根據公司相關標準規(guī)范和采購合同條款進行驗收,確保供應商按照延誤航班服務等標準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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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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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5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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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 |||||||||||||||||||
聯(lián)系人電話:021-22353753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maomao122@dingtalk.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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