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使用及技術信息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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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使用及技術信息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使用及技術信息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SHB-E-202401494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上海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供應商提供的平臺功能應包含航空器總申報單數(shù)據(jù)申報及申報狀態(tài)查詢服務,并整合空運業(yè)務數(shù)據(jù),提供運輸工具(空運)動態(tài)申報審核結果查詢功能。 二、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符合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70號文件的申報要求。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接電子口岸通知后,完成“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用戶注冊登記工作,供國航使用; 2.供應商負責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的開發(fā)及運行維護,確保平臺正常運行; 3.實現(xiàn)海關要求數(shù)據(jù)傳輸和申報的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使用及技術信息服務。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在海關登記并在中國電子口岸數(shù)據(jù)中心上海分中心完成正式備案的相關服務代理企業(yè);
2.提供航空器總申報單數(shù)據(jù)申報及申報狀態(tài)查詢服務,并整合空運業(yè)務數(shù)據(jù),為用戶提供運輸工具(空運)動態(tài)申報審核結果查詢功能;
3.熟悉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運維服務,可隨時提供業(yè)務申請及使用方面的咨詢,解答在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4.建議優(yōu)先考慮使用與國貨航華東基地相同申報系統(tǒng),遇“客改貨”或機型臨時調整,使用同系統(tǒng)能較好的保障航班順暢運行。 五、驗收標準: 實現(xiàn)海關要求數(shù)據(jù)傳輸和申報的進出境運輸工具動態(tài)(空運)申報平臺使用及技術信息服務。 六、建議合同期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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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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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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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jīng)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ǎng)(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王藝君 | |||||||||||||||||||
聯(lián)系人電話:02122351448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1594649030@qq.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需前往平臺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經(jīng)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并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前往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會員注冊并上傳企業(yè)基本信息材料,經(jīng)審核通過后,登錄平臺進入本項目報名通道,于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報名材料,視為有效報名。期間如遇平臺操作和系統(tǒng)問題,可撥打客服電話010-61465959/5421/5484進行咨詢。 (三)報名提示:1、供應商如有意報名,請盡早前往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熟悉相關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臺注冊和企業(yè)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審核,并在報名截止時限內提交報名材料。以免因注冊和提交相關材料時間過晚,造成報名不成功。2、項目聯(lián)系人郵箱僅作聯(lián)系使用,不做報名依據(jù)。3、經(jīng)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報名并通過資質審核的供應商,方可視為有效報名。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wǎng)絡發(fā)布渠道為國航官網(wǎng) (www.airchina.com.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團采購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