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次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洪湖項目2024上半年活性炭采購,采購人為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采用詢比(單)采購方式,誠邀活性炭供應商庫內有意愿、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以下簡稱響應人)參加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 項目名稱: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洪湖項目2024上半年活性炭詢比(單)采購
項目編號:
2.2 項目概況:
洪湖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日處理生活垃圾800噸。
2.3 項目地點(交貨地點):
洪湖項目:湖北省荊州市洪湖市烏林鎮(zhèn)李橋村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
2.4 采購范圍:
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洪湖項目2024上半年活性炭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的供貨、包裝、運輸、到貨取樣、檢驗、在采購人指定卸貨場所卸貨及受管制化學品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備案及上述責任范圍伴隨的一切安全、環(huán)保責任。
供貨清單如下:
序號 |
需求單位 |
貨物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暫定數(shù)量 |
運輸方式 |
現(xiàn)場最大儲量(m3) |
1 |
洪湖項目 |
活性炭 |
煤質,200目,過篩率>90%; 碘吸附值>800 |
噸 |
50 |
袋裝 |
7 |
注:本表所列的活性炭數(shù)量為按照垃圾處理量預估暫定的2024上半年供貨數(shù)量,結算時以實際供貨數(shù)量為準。超出暫定數(shù)量范圍的供貨按合同單價執(zhí)行。采購人不排除因投產(chǎn)時間、工藝方案改變、垃圾量減少導致的活性炭供應減少甚至取消的風險,此風險由響應人負擔。
2.5 服務期限/供貨進度要求:
接到采購人供貨通知(包括貨物名稱、數(shù)量)后,除不可抗力外,包括疫情原因應及時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合格的產(chǎn)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負責活性炭的裝卸工作。
服務期限:各項目供貨時間均暫定自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首次供貨時間以采購人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2.6 質量及技術要求:產(chǎn)品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執(zhí)行標準,滿足買方現(xiàn)場設備及生產(chǎn)使用要求,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具體參照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jiān)管標準》要求,如下:
序號 |
項 目 |
指 標 |
備注 |
|
材質 |
粉末煤質 |
|
1 |
碘吸附值 |
>800mg/g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化驗結果≥800mg/g可卸車,化驗結果<800mg/g拒收。 |
2 |
細度 |
細度200目,過篩率>90%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化驗結果細度200目,過篩率≥90%可卸車,<90%拒收。 |
3 |
水分 |
≤4.5%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化驗結果≤4.5%可卸車,正常接收,化驗結果>4.5%拒收。 |
4 |
填充密度 |
400kg/m3-600kg/m3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化驗結果在≤600kg/m3可卸車,化驗結果>600kg/m3拒收。 |
5 |
PH |
4---8.5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4≤化驗結果≤11可卸車 4≤化驗結果≤8.5,正常接收; 8.5<化驗結果≤11,按照合同條款扣除相應違約金; 化驗結果<4或>11拒收。 |
6 |
灰分 |
<8%-10% |
卸車前取樣,當天出化驗結果,化驗結果≤15%可卸車,化驗結果>15%拒收; 10%<化驗結果≤15%,按照合同條款扣除相應違約金。 |
7 |
比表面積 |
>900m2/g |
卸車前取樣,樣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實驗室,中心實驗室收樣后一周內出化驗結果;850㎡/g≤化驗結果<900㎡/g時,化驗結果<850㎡/g,按照合同條款扣除相應違約金。 |
2.7入圍活性炭生產(chǎn)廠家要無條件接受《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動態(tài)考核管理。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 響應人為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應商庫內的生產(chǎn)廠家。
3.2 響應人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合法有效。
3.3 響應人信譽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采購人查詢“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
3.4 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通過中原招采網(wǎng)(http://www.zybtp.com/)進行電子化詢比(單)采購。
4.2 有意參加詢比并符合條件的響應人,需先登錄中原招采網(wǎng)平臺進行電子注冊、經(jīng)驗證合格并辦理CA數(shù)字認證證書和電子簽章手續(xù)后(詳見中原招采網(wǎng)www.zybtp.com→辦事指南→移動證書辦理流程),方能參與本次詢比活動。
4.3 報名時間及上傳報名材料(按照附件一:報名材料格式要求上傳報名材料)
滿足本采購公告第3條款響應人資格要求的申請人,請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 1月 26 日10:3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錄中原招采網(wǎng)進行電子報名,并上傳授權委托書(附法人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廉潔承諾書及加蓋公章的第3條款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掃描件(報名材料為資格審查的依據(jù),請各響應人務必上傳本條所規(guī)定的報名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一:報名材料格式)。
4.4 報名方式:
4.4.1 瀏覽公告時直接報名:響應人可以瀏覽項目公告后,使用電子鑰匙,點擊公告下面的“現(xiàn)在就報名”按鈕登陸,直接進入該項目進行報名,報名時注意選擇要報名的分包,點擊“下一步”,選擇注冊時填好的聯(lián)系人,或者手動填寫聯(lián)系人,點擊“確認報名”后,報名成功。
4.4.2 登錄系統(tǒng)報名:響應人使用電子鑰匙直接進入平臺系統(tǒng),點擊桌面上的“我要報名”后,選擇頁面上需要報名的項目進行報名。
4.4.3 報名通過的響應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中原招采網(wǎng),下載電子詢比文件。
4.5 采購文件售價:不收取。
4.6 響應保證金:不收取。
4.7 成交服務費:不收取。
5.報價方法及截至時間
5.1 報價方法:報名通過后查看本項目詢比清單進行網(wǎng)上報價。
5.2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26日。
5.3 詢比時間(報價截止時間):2024年1月30日(北京時間)。
5.4 報價:請報名成功的各響應人2024年1月30日16:00時(北京時間)前登陸中原招采網(wǎng)上傳報價,逾期作廢;因響應人原因導致報價失敗的,后果自負。
6.報價要求及詢比規(guī)則
凡參與報價的響應人,視為均已響應以下報價要求及詢比規(guī)則:
6.1 本次詢比為一次報價,所有分項必須全部報價。采用固定單價、暫定總價(數(shù)量為暫估數(shù)量,以買方實際使用量據(jù)實結算)的方式報價,報價包含采購范圍內相關貨物的一切費用(提供1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包含但不限于貨物的包裝、運輸、保險、卸車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關服務等全過程產(chǎn)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以及一切稅費)(含1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7.響應人要求
1.響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團公司內部存在不良行為或被列入河南投資集團系統(tǒng)黑名單(失信主體)的;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3)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響應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響應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
(6)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7)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產(chǎn)品質量、環(huán)保、稅務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響應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為之一:
(1)提供虛假材料的;
(2)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出現(xiàn)重大事故或造成嚴重經(jīng)濟損失的;
(3)采購定價過程中擾亂定價程序,和其他供應商違規(guī)串標的;
(4)違反廉潔承諾的;
(5)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響應人的;
(6)不履行報價承諾的、不簽訂采購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為的。
8.授予合同
1.采購單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時候都有接受或拒絕任何報價的權利,并無須向受影響的報價單位承擔任何責任。
2. 各響應人作出報價即視為完全響應采購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一合同條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書
3.1成交通知書將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3.2采購單位向成交人發(fā)放成交通知書;及時通知未成交的供應商。
4.簽訂合同(詳見附件合同條款)
4.1成交結果公示的同時,采購人以書面形式向響應人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同時將成交結果通知未成交的響應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約保證金或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采購人將取消其成交資格,并記錄為供應商不良行為。
4.3合同風險:
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矩浳?,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因貨物驗收不合格買方拒收,或雙方已解除合同,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應商在履行供貨合同期間,必須按照生產(chǎn)單位要求的供貨量、供貨期準時交貨;
5.2成交供應商在履行供貨合同期間須嚴格執(zhí)行對采購人做出的價格承諾,合同期內價格不予調整。
9.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單價、暫定總價,據(jù)實結算。
2.分批供貨、分批次結算;貨物到貨驗收合格后,付至當批次應付貨款的100%。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4.每筆款項支付前,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關資料。
10.詢比地點
洪湖項目會議室會議室。
12.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聶經(jīng)理
電 話:15272645428
監(jiān)督單位: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黨群紀檢部
聯(lián)系電話:
地 址:湖北省洪湖市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
洪湖林清環(huán)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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