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qū)城中村、老舊小區(q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
投資項目代碼 | 2211-440112-04-01-642041 | ||
投資項目名稱 | 黃埔區(qū)城中村、老舊小區(q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招標項目名稱 | 黃埔區(qū)城中村、老舊小區(q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 | ||
標段(包)名稱 | 黃埔區(qū)城中村、老舊小區(q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三方檢測服務 | 公告性質 | 正常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 | 廣州市黃埔區(qū) | ||
資金來源 | 黃埔區(qū)財政資金 | 資金來源構成 | 100% |
招標范圍及規(guī)模 | 對港灣西一街55-67號、海員路188號等6個城中村、51個老舊小區(qū)排水單元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共新建DN200~d1200雨水管(溝)15.4km、DN200~d800污水管22.7km、DN100污水立管3.3km、DN100雨水立管27.6km。 | ||
招標內容 | 1、服務主要范圍包括:依據施工圖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開展工程第三方檢測工作,具體以施工圖紙、檢測規(guī)范及主管部門要求為準。施工及驗收階段相關的第三方檢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抽樣)檢測、中間產品檢測、實體結構檢測、基礎檢測、金屬結構檢測、機械電氣檢測、基坑檢測、功能性檢測及CCTV檢測、水質檢測等按規(guī)范和驗收要求必須檢測的項目(具體根據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項目現場實際情況確定。)。 2、服務范圍除以上工作外,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與工程所在行政區(qū)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jiān)督部門所進行的協(xié)調工作,且投標價中已經綜合考慮了該項協(xié)調工作的費用。如申報檢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檢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 (2)在進行檢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業(yè)主、建設管理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xié)調工作,且投標價中已經綜合考慮了該項協(xié)調工作的費用。 (3)按相關規(guī)定須與行業(yè)、行政監(jiān)督部門傳輸報送檢測數據信息的工作,且投標價中已經綜合考慮了該項協(xié)調工作的費用。 (4)根據相關規(guī)范和標準、主管部門文件的規(guī)定以及設計圖紙的有關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相關項目的《檢測方案》,并報質監(jiān)部門備案(如需要)。 (5)負責檢測的工程質量需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管理要求。 (具體以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檢測方案為準)。 | ||
工期(交貨期) | 從中標單位進場至所有服務項目完成,服務周期必須滿足實際施工及驗收要求,且甲方有權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調整工期及驗收時間,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調整作出相應的執(zhí)行計劃。 |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143.124036 |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否 | ||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 |
投標人資質要求:3.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3.2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覆蓋招標內容: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且證書在有效期內;或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綜合資質證書或專項資質證書(專項資質證書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道路工程),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注:舊資質標準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新舊資質標準過渡工作的通知》(建辦質函〔2023〕100號)執(zhí)行;新資質標準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的通知》(建質規(guī)〔2023〕1號)執(zhí)行。 3.4投標人具備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認證范圍覆蓋招標內容: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或市政工程材料、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道路工程,如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中的認證項目與上述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且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3.5 投標人近二年(從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因以往檢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三條內容進行評審)。 3.6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yè)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7 投標人已按照招標文件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3.8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投標人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以 “信用廣州”網站公布的“黑名單”為準(網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投標人可不提供資料,按項目評標當天網上查詢結果評審。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三條單列的投標人資格要求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yè)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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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 | 是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下載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網絡地址: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gzggzy.cn/) 獲取紙質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開始時間 | 2024年1月30日 0時0分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4年2月21日 14時30分 |
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4年2月21日 14時30分 | 資格預審/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gzggzy.c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2024年2月21日 14時30分 | 開標地點 | 第1開標室(黃埔交易部) |
發(fā)布公告媒介 | 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標人 | 廣州開發(fā)區(qū)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科學城創(chuàng)意大廈B2主樓三樓 |
招標人聯系人 | 李工 | 聯系電話 | 020-28068153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越秀區(qū)白云路111號白云大廈16樓 |
招標代理聯系人 | 余工 | 聯系電話 | 020-83292786 |
招標監(jiān)督機構 | 廣州市黃埔區(qū)水務局 | 聯系電話 | 020-82111879 |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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