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財務顧問服務項目(總部)
- 項目編號:TFGY-FW-GKJT-24-0482
- 交貨/服務時間:工作計劃11月啟動開展,根據(jù)項目進展節(jié)點要求提交成果物。
- 交貨/服務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清華同方科技廣場A座
- 供貨范圍:根據(jù)同方股份項目計劃工作要求,計劃針對T項目的轉讓工作聘請具備相關工作經(jīng)驗的專業(yè)團隊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 包括:(1)制定項目方案及推進時間計劃,根據(jù)專業(yè)經(jīng)驗、項目進展及時修訂項目方案與時間計劃,與委托方及時通暢地溝通交流。
- (2)根據(jù)項目進展參加委托方組織的討論會議,提供項目推進建議。
- (3)日常電話、郵件等方式不定期提供咨詢。對委托方提出的涉及項目的各項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 質量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2021年1月1日至今)。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
1、參與本項目的應答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答人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證明材料。
2、應答人應具有軍工涉密業(yè)務咨詢服務安全保密條件備案證書,提供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應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應答人提供近期信用中國名單截圖或其他證明材料。
4、 供應商須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yè)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yè)、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應答人提供2023年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復印件。
5、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2021年1月1日至今)。應答人提交類似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訂單的復印件。
6、 其他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jīng)營權利,具有完成本項目的相關人員、技術能力。
2)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 專項資格條件:
三、報名方式
本項目采取公開方式選擇供應商,有意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登錄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12日 10時00分前報名參加本項目。
四、采購文件的獲取
1、采購文件獲取地地址:本項目不再提供紙質采購文件,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報名后通過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下載采購文件。
2、有意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先在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進行注冊。注冊賬號審核通過后,在首頁“用戶登錄”,輸入賬號及密碼登錄系統(tǒng),依次點擊→系統(tǒng)功能菜單→項目管理→我要報名,找到《財務顧問服務項目(總部)》,點擊“我要報名”,即可查看項目信息并報名參與項目。報名經(jīng)我公司審核通過后即可下載本項目采購文件。
五、應答文件/報價文件的遞交
1、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本項目采用線上線下評議,請參與本項目的應答人在(北京時間)2024年11月12日 10時00分前在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登錄并上傳應答文件電子版。同時,需要參加線下現(xiàn)場談判或騰訊視頻會議,遞交紙質版應答文件。
現(xiàn)場談判時間:2024年11月15日 10時00分
談判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王莊路1號清華同方科技廣場A座2909會議室
2、提交應答文件的方式:在線上傳應答文件,線下遞交紙質版應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電子版應答文件一份。電子版、副本必須同正本保持一致性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
電子版應答文件須在中國核工業(yè)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網(wǎng)絡遞交(同時須在平臺上進行報價,如有多輪報價須多次提交報價文件)(掃描版);電子版應答文件(可編輯版和掃描版)使用U盤載體,隨同應答文件一起密封遞交。
遞交紙質版應答文件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王莊路1號清華同方科技廣場A座29層
裝訂要求:
(1)應答文件版面統(tǒng)一采用A4紙張大小。
(2)應答文件正本和副本統(tǒng)一采用雙面印刷形式予以裝訂/膠狀編制。
3、未在線報名、逾期上傳/送達的、未上傳的,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體
本公告在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發(fā)布。對于其他媒介發(fā)布的本項目公告,采購人對其準確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本次采購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七、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王莊路同方科技廣場A座30層
郵編:
聯(lián)系人:賈麗娜
電話:18811703859
傳真:
電子郵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