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概況:綜能公司所屬 105.41MW 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實際結算以據(jù)實運維容量為準,詳 細地址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范圍:綜能公司能源場站運維服務招標項目,協(xié)助招標方開展運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全站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消缺;(2)運維報表、臺帳、技術監(jiān)督管理;(3)設備 定期試驗、校驗、檢測;(4)光伏板清洗、雜草日常清理;(5)消防系統(tǒng)維護;(6)工 器具、日常耗材、備品備件等生產物資管理;(7)安全、安保、保潔、垃圾清運等日常工 作;(8)與政府相關部門、電網(wǎng)、屋頂業(yè)主的溝通協(xié)調;(9)場站應急搶修、應急采購等 工作;(10)電站表計抄錄。(11)響應調度指令,執(zhí)行限負荷、停電、送電操作。(12) 招標方安排的其他運維相關工作。具體服務范圍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 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其中許可范圍 包含承修類五級及以上、承試類五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須 具有累計不少于 100MW 及以上的光伏運維服務業(yè)績(指合同數(shù)量)。含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業(yè)績。(提供合同簽訂時間、運維容量、運維服務內容等關鍵頁掃描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之日為 準),項目負責人(所有項目需 1 個項目負責人即可)具有光伏運維服務業(yè)績(指合同數(shù) 量)。(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 如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 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項目經理委任書等證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 年 02 月 25 日 12 時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7 時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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