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國家光伏、儲能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工程場址位于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qū)高臺子鎮(zhèn)附近,場址區(qū)距離大慶市區(qū)約40km。一期工程建設規(guī)模為光伏交流側容量為200MW,配置儲能12.56MW/16.81MWh;建設3座35kV匯集站,每座匯集站安裝兩段35kV單母線,每段35kV母線以1回35kV線路送至上端220kV升壓站的35kV母線,每座匯集站出線2回,共計6回。本項目建設有6個實驗區(qū),通過上百種技術搭配實現光伏、儲能實證實驗,為光伏行業(yè)發(fā)展提供技術支撐。項目呈現光伏組件技術類型多、光伏逆變器技術類型多、光伏支架技術類型多、光伏箱式變壓器技術類型多、儲能技術類型多等特點。
招標內容:
1.采購1套快速頻率響應裝置。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器/主機1套、頻率測控裝置/調頻系統(tǒng)從機1套、交換機1套、相關軟件1套、設備附件1套、屏體及附件線纜及附件1套。
2.采購快速頻率響應裝置安裝及調試服務,裝置硬件配置和運行軟件滿足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及當地電力公司的相關要求(滿足黑龍江省電力公司網絡安全接入要求)。
3.采購快速調頻裝置聯調所需相關聯設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逆變器、AGC、SVG、箱變測控、PMU裝置等)的廠家技術服務,含相關設備的升級、調試、數據轉發(fā),技術服務方案、質量結果等滿足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要求。
4.完成永躍光伏電站站內快速調頻系統(tǒng)調試、性能試驗(包含與現有PMU裝置、逆變器控制系統(tǒng)、AGC系統(tǒng)的聯合調試)。溝通協(xié)調與黑龍江省電網公司聯合調試工作,組織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驗證機構開展性能試驗驗證,出具性能試驗報告通過國網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驗收。
注:
1.永躍光伏電站新增快速調頻系統(tǒng)需滿足東北電網和黑龍江省電網對一次調頻功能的相關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東北電網新投運新能源場站并網運行管理的通知》-東電調傳文【2022】37號、黑電調控中心〔2023〕43號《國網黑龍江電力調控中心關于推進新能源場站網源協(xié)調工作的通知》、東北監(jiān)能市場【2024】41號關于印發(fā)《東北區(qū)域電力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東北區(qū)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并取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認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賣方負責與電網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與配合工作,以保證通過電網對于光伏電站的并網驗收。
2.供貨范圍內設備的連接線纜由賣方提供,最終供貨量應滿足工程實際需求。連接線纜包括但不限于光纜、屏蔽雙絞線及接線所需的光電轉換裝置、光纖終端盒及尾纖等本側附件,提供的線纜必須滿足抗電磁干擾要求、阻燃要求、傳輸速率要求等。
1.2施工工期及施工地點
(1)施工工期:
本項目預計開工為2024年11月13日,結束時間為2024年12月13日,具體開工時間按電站通知執(zhí)行,工期不超過30天,2024年12月13日前提交具備資質第三方的出具的檢測報告及項目驗收相關資料。
(2)施工地點: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qū)高臺子鎮(zhèn)永躍光伏電站。
(3)現場踏勘:本項目招標人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需熟悉現場設備情況,熟悉東北調度關于一次調頻的詳細技術要求,根據要求參加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踏勘,并取得現場踏勘證明。擬投標人到達現場后認真核對與一次調頻相關設備的型號、品牌、版本號等重要信息,與招標人了解現場設備運行情況,在投標文件提供相應設備的軟、硬件升級要求及技術服務相關報價。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由項目業(yè)主單位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新能源快速頻率響應裝置生產廠家。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有新能源入網試驗相關CMA資質或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若無此資質可委托具有新能源入網試驗相關CMA資質或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實施入網檢測工作。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在電力行業(yè)承擔過至少兩套快速頻率響應裝置供貨或改造項目的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無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無效)。
被委托(分包)單位需提供相關業(yè)績“認證”報告(如第滿足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認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證明)。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現場踏勘
各投標人于2024年10月28日10:00-12:00分集合,由招標人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費用自行解決。(投標人必須現場踏勘,若無甲方簽章的現場踏勘證明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1.8招標文件的獲取
1.8.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8.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熱線服務: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