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汕尾電廠二期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一期10萬噸級煤碼頭改造施工項目
(2)建設規(guī)模:汕尾電廠總體規(guī)劃建設4×600MW+4×1000MW等級燃煤發(fā)電機組,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規(guī)劃建設的4×600MW等級機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別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產;本期工程為二期5、6號機組擴建工程,規(guī)劃建設2×1000MW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fā)電機組,在預留的5、6號機組用地上進行建設。
(3)工期要求:自項目工程施工開始至交工驗收止,工期180天(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并以技術規(guī)范書描述為準)。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承包。合同價為固定總價,除合同約定可調整的情況外,合同總價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工程量由投標人根據(jù)施工圖紙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測算,招標人提供的工程清單只作為參考工程量,合同總價不因正式的施工圖工程量與招標人在招標時提供的參考工程量不符而進行調整,也不因正式的施工圖工程量與投標時投標人的經(jīng)驗投標工程量不符而進行調整。
2.2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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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包名稱 |
數(shù)量/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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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碼頭改造施工 |
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并以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3)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4)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5) 投標方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本項目配置的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需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證(C證)。
(6) 項目經(jīng)理要求: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為投標人企業(yè)的在職職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證明資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注冊于投標單位,且在合同生效時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須提供項目經(jīng)理無在建工程項目承諾書(格式自擬)。
(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3.2業(yè)績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交/竣工驗收證書或質量鑒定證書上落款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碼頭(7萬噸及以上)工程施工完工業(yè)績。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yè)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 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雙方的蓋章頁和能清晰顯示合同首頁、技術參數(shù)表(含7萬噸級(或以上)碼頭施工證明)、簽字蓋章頁)的等)、交/竣工驗收證書或質量鑒定證書、及完工證明材料。
4、遞交投標登記資料及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起-2024年09月2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