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國肅小三峽發(fā)電有限公司2023年-2026年交通運輸及生產通勤包車客運服務項目,項目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023年- 2026年交通運輸及生產通勤包車客運服務項目
2.2 項目建設地點:蘭州市、白銀市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甘肅小三峽發(fā)電有限公司2023年-2026年交通運輸及生產通勤包車客運服務項目
2.5.1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為國投甘肅小三峽發(fā)電有限公司蘭州基地至小峽水電站、白銀基地至大峽水 電站、白銀基地至小峽水電站、白銀基地至烏金峽水電站生產通勤客運(含車輛)以及日常的司駕服務。具體 內容及范圍詳見招標文。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095天,工期說明:通勤客運服務:2024.9.1-2026.7.15 司 駕 服 務 :2023.7.16-2026.7.1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甘肅小三峽發(fā)電有限公司2023年-2026年交通運輸及生產通勤包車客運服務項目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中 須包含客運服務項目。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一 項大巴車(車輛座位數為19座及以上)包車客運服務合同業(yè)績(業(yè)績須證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務范 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的掃描件,如合同中無法體現大巴車座位的,須在業(yè)績匯總表中描述)。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3.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要求: 3.4.1須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3.4.2須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 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一項大巴車(車輛座位數為19座及以上)包車客運服務項目負責人的合同業(yè)績(業(yè)績 須證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務范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的掃描件,如合同中無法體現大巴車座位 或項目負責人的,須在業(yè)績匯總表中描述)。
(5)投標人其他要求:/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
(8)備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06-01 17:00:00時至2023-06-06 17: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
4.1.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