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天津石化120萬噸/年南港乙烯項目7臺消音器(WZ20230515-4821-5813-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消音器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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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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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音器\DN1200 PN4.2 SIL-006 20G+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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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09 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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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10 15CrMo | 1.00 | 件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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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音器\DN2400 PN7.0 SIL-002 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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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音器\DN2400 PN4.2 SIL-003 20G+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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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音器\DN1400 PN7.0 SIL-007 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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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音器\DN1800 PN7.0 SIL-005 15CrMo | 1.00 | 臺 | 包1-消音器7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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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guī)格:技術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本標所有承諾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7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應提供設備安裝外形圖及設備內部結構示意圖,包括消音屏俯視圖及屏間距尺寸。 3.1.8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消音器消音量計算書、反作用力計算書及強度計算書(包含殼體設計強度計算書)。 3.1.9 投標人須持有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頒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證,并提供相應復印件,復印件不清晰或無復印件 視為無效。 3.1.10 投標人須持有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頒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壓力容器設計和制造許可證,并提供相應復印件,復印件不清晰或無復印 件視為無效。 3.1.11 投標人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書面承諾如下:沒有因違約、誠信、侵權等違法行為被行政主管部門或法 院判定違法及被處罰的情況;沒有發(fā)生過質量問題、交貨延誤、擅自更換外協(xié)件供應商等違約情況。 3.1.12 投標人須承諾完全滿足的技術要求,無技術偏離,并提供法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13 付款方式和進度:貨到驗收合格及乙方票據(jù)驗證合規(guī)之日起90日內付款95%,質保金5%。付款方式和進度作為否決項。 3.1.14 詢價書和資格條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資格條件要求為準。 3.1.15 提供連續(xù)最近三年完整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無連續(xù)最近三年審計報告的否 決,若投標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則報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6 投標人近5年內(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行業(yè)具有至少3套乙烯裝置消音器供貨業(yè)績,且穩(wěn)定運行。須提供能證明 業(yè)績的材料,內容至少包括且不僅限于用戶單位、項目名稱、設備名稱、設備規(guī)格、技術協(xié)議、合同、發(fā)票等,復印件不得涂改。投標 發(fā)票要求:本次招標采用發(fā)票信息核驗功能,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fā)票”功能選擇的發(fā)票。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 發(fā)票信息維護和核驗。發(fā)票的維護和核驗操作步驟詳見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系統(tǒng)(https://) 首頁“操 作指南”中“投標發(fā)票管理操作手冊”。除招標文件中有特別規(guī)定的,對投標文件中的發(fā)票評審以通過“供應商發(fā)票”功能選擇的發(fā)票為準。 未在線上及時上傳發(fā)票視為無效發(fā)票。 3.1.17 投標人承諾中標后,在設備/材料采購、制造、檢驗、試驗、組裝、驗收和交貨過程產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項目數(shù)字化交付相關 要求(詳見附件)提交最終版資料。投標人承諾投標總價包含數(shù)字化交付相關費用,如果報價文件沒有明確報出數(shù)字化交付費 用,則表示此項免費提供。 3.1.18 其它技術否決項詳見招標技術文件。提供的產品須滿足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并對招標技術文件中所有★項、▲項條款逐條按要 求做出具體響應。★項只要有一項不滿足,否決投標;▲項不滿足累計達到5項及以上,否決投標。 3.1.19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 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yè)(公司)申請投標。如 出現(xiàn)同時投標的情況,該多名投標人將同時被否決投標。 3.1.20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1.21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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