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稱:2023-2024 年風力發(fā)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年度框架招標重慶石柱風火儲一體化 250MW 風電項目
1.2 標的名稱:風力發(fā)電機組及附屬設備
1.3 資金來源:集團自籌
1.4 建設地點:詳見 1.11 采購范圍
1.5 建設規(guī)模:詳見 1.11 采購范圍
1.6 計劃工期:詳見 1.11 采購范圍
1.7 工程簡介:重慶石柱風火儲一體化 250MW 風電場項目
1.10 項目單位:指設備的最終使用方
1.11 采購范圍:此次采購范圍為重慶石柱風火儲一體化 250MW 風電場項目,本標段采購范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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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單機容量 |
采購容量 |
交貨日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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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縣楓木 |
5MW≤單機容 量<7MW |
240MW≤總容量≤250MW |
首套2023 年10 月, 2024年 5 月完成全部交付 |
葉輪直徑 190 米及以 上,接受混排,單個 區(qū)域機型不超過2種, 全場機型不超過3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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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縣沙子鎮(zhèn) |
5MW≤單機容 量<7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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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2023 年9 月, 2024年 7 月完成全部交付 |
輪轂高度大于等于115 米,小于等于 125米,不接受柔塔和混塔 |
石柱縣石家 |
5MW≤單機容 量<7MW |
首套2024 年3 月, 2024年 5 月完成全部交付 |
(1)框架供應商應按合同要求完成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 包裝、運輸至現(xiàn)場及交貨、現(xiàn)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現(xiàn)場試驗、驗收、技術文 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yǎng), 負責風電機組指導調試和試運行工作。
(2)供貨范圍主要包括:風電機組、監(jiān)控系統(tǒng)、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易耗品、其他設備、技術服務等。
(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采購文件要求。
交貨數(shù)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以具體使用單位要求和國際貿易公司采購訂單為準。
2 框架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合格框架供應商及其應答產(chǎn)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本標書僅針對僅2023-2024 年風力發(fā)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年度框架招標采購中標結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八中標人。
2.2 專用資質業(yè)績要求。
檢測報告/鑒定報告:應答機型至少滿足下列兩條中的一條:
(1)應答機型均需通過風力發(fā)電機組整機型式認證報告(通過第三方權威機 構頒發(fā)的不含待解決項的型式認證,并提供認證報告全文)、具有國家認可的第 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低電壓穿越測試報告、高電壓穿越測試報告及相關檢測報告。
(2)應答機型均已取得由國家認定資質機構出具的設計認證(通過權威機構頒發(fā)的不含待解決項的設計認證, 并提供認證報告全文) 并承諾在不晚于首臺設 備交貨前(具體要求在分批分標包優(yōu)化比選階段時確定) 提供由國家認定資質機構出具的不含待解決項的完整型式試驗報告及高、低電壓穿越測試報告框架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認定的安全生產(chǎn)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
2 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
3 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 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對于中選候選人/中選人,將在采購評審、中選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 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應答條款情形的, 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應答條款所涉及的事項, 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框架供應商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采購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 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 17 時(北京時間, 下同),下載電子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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