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島煉化玻璃儀器、化學試劑框架協(xié)議(WZ20230220-3907-864-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玻璃儀器化學試劑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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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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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化驗室用雜件 | 1.00 | 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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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驗室用耗材 | 1.00 | 個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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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玻璃器具 | 1.00 | 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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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坩堝 | 1.00 | 個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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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驗室用瓶塞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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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玻璃攪拌棒 | 1.00 | 支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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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驗室用瓶刷 | 1.00 | 個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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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試紙及濾紙 | 1.00 | 盒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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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濾紙 | 1.00 | 盒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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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廣范PH試紙 | 1.00 | 盒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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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化學試劑 | 1.00 | 套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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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進口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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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化工定制試劑 | 1.00 | 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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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劇毒品、易制毒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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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色譜試劑和制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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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色素、指示劑類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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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基準及標準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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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機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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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無機試劑 | 1.00 | 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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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其他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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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容器類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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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石英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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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皿管類玻璃儀器 | 1.00 | 支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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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標準(磨)口類玻璃儀器 | 1.00 | 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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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氣體分析玻璃儀器類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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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油脂分析類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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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蒸餾冷凝類玻璃儀器 | 1.00 | 套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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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漏斗類玻璃儀器 | 1.00 | 件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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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量器類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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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燒器類玻璃儀器 | 1.00 | 只 | 包1-玻璃儀器化學試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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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shù)規(guī)格:技術(shù)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zhì)、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wù)登記證、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nèi)。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chǎn),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nèi)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投標人取得法人信用認證和標的對應產(chǎn)品質(zhì)量評價的提供證書復印件。未取得認證的投標人須承諾:中標后自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nèi)申請法人信用認證和產(chǎn)品質(zhì)量評價,3個月內(nèi)完成相關(guān)認證評價。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7 投標人承諾使用的原材料、外購件或產(chǎn)品應優(yōu)先選用通過環(huán)境標志產(chǎn)品認證、節(jié)能產(chǎn)品認證或國家認可的其他認證的節(jié)能環(huán)保產(chǎn)品或材料。嚴禁使用列入國家有關(guān)部門已發(fā)布“高污染、高環(huán)境風險”產(chǎn)品名錄的,列入淘汰落后生產(chǎn)工藝裝備和產(chǎn)品指導目錄的,國家限制或不鼓勵生產(chǎn)、采購、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類產(chǎn)品。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8 投標人承諾能夠少量分散供貨,緊急計劃送貨響應時間不超過24小時。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9 投標人承諾:所提供的產(chǎn)品完全滿足報價表物料描述的要求。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10 投標人須具有易制毒和易制爆品的經(jīng)營資格,提供相關(guān)的資質(zhì)文件。 3.1.11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接受生產(chǎn)商、流通商、代理商投標。 3.1.12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1.13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chǎn)商/制造商申請,接受代理商投標,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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