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島煉化全廠低溫熱回收及綜合利用項目熱水型溴化鋰制冷機組采購(WZ20221205-2333-16279-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溴化鋰制冷機組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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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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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吸收式冷(熱)水機組\溴化鋰 2000~3000kW 間接冷卻式 | 2.00 | 臺 | 包1-溴化鋰制冷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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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guī)格:技術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保證本項目的正常開車所供物資為成套設備,須滿足整體改造效果,供貨范圍不少于技術規(guī)格書范圍,最終數量及規(guī)格等以詳細設計為準。包括工程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質保期內的設備易損件、工質溴化鋰、備品備件等。 3.1.7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技術條件滿足青島煉化公司全廠低溫熱回收及綜合利用項目溴化鋰制冷機組技術規(guī)格書的內容和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對本項目的技術要求必須逐條響應,表明是否接受和同意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如投標人有特別的建議,技術特點或差異,可在該條款下加以描述和說明,如未按要求響應,投標將被拒絕,其中標注星號(“※”)的為重要技術條款(參數),不允許存在任何負偏差。如對技術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細微偏差,無論多少)都應在投標文件中說明,否則招標人在對中標單位的資質審查后有否決權。 3.1.8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到貨日期: 2023年4月30日前到現(xiàn)場。 3.1.9 違約責任:制冷機組單套制冷量不低于2300kW,耗電功率不超過12 kW,電源容量不超過25 kW(同時提供計算公式及計算過程)。如節(jié)能量達不到上述標準,視為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經濟損失的(包括不限于甲方向業(yè)主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乙方應足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1.10 商務付款方式和進度不允許偏離,如有偏離,將被否決投標。 3.1.11 兩年內至少有3臺相關裝置的熱水型溴化鋰制冷機供貨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和技術協(xié)議證明(能顯示熱源條件、制冷量、機組數量等,單臺制冷量>2300kW視為有效業(yè)績)。(提供銷售合同復印件、技術協(xié)議、發(fā)票復印件及對應的最終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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