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梅州五華縣河東農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已由五華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備案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水(五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和銀行貸款,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江水(五華)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河東鎮(zhèn)。
2.2工程概況
項目建設裝機規(guī)模為直流側120.6576MWp,交流側100MW。區(qū)域內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每回集電線路分別連接30個光伏陣列單元,將光伏場內30個光伏陣列單元,以一回110kV線路接至220kV琴江變電站110kV側,送出線路由當地電網公司投資建設。總容量根據現場情況可能有所增減,最終按照實際裝機為準。
2.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10個月(從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工期總目標是:光伏電站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全部光伏陣列并網發(fā)電。計劃于2022年12月10開工(具體以現場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
工程內容和范圍(不包含光伏組件及儲能設備采購、送出工程):工程內容為項目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集電線路、建(構)筑物等,具體為以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前期:負責前期合規(guī)性手續(xù)辦理(如項目可研報告及審查意見、用地預審批復、水土保持報告及批復、環(huán)評報告及批復、地災報告及批復、文物及軍事設施查詢批復、壓覆礦報告及批復(如有)、接入系統(tǒng)設計方案及批復意見、安全預評價報告及意見及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及意見(如有)等);
(2)工程全過程勘測設計:全部光伏場區(qū)、配套集電線路(含配套通信工程)等全過程和全方位設計及技術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項目范圍(光伏場區(qū)及集電線路等)內的地形圖測繪、滿足設計深度要求的地形圖資料;光伏場區(qū)、集電線路地質勘察工作;整個工程的初步設計(設計優(yōu)化)及概算編制;整個工程范圍內的鳥瞰圖、施工圖、竣工圖編制及報審;配合竣工驗收、達標達產;以及所有相關施工、設備、材料招標的招標文件(含標底、技術規(guī)范書等)編制、參加評標、現場技術服務等;
(3)工作范圍內從工程的施工準備到全部工程建設完成及并網發(fā)電所涉及的全部專項驗收及建設審批手續(xù)辦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國土規(guī)劃、城建、環(huán)水保、節(jié)能、消防、安全(包括臨時和永久安全設施、安全生產“三同時”專題工作)、職業(yè)健康(包括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和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專題工作)、防雷、安全穩(wěn)定控制等工程的專項勘察設計(若有)采購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設期及項目移交前的監(jiān)測、咨詢、審查驗收等),以及相關專題的編制、報審、手續(xù)辦理評價、驗收;
(4)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光伏組件、儲能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或發(fā)包人指定,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光伏支架、箱變、逆變器、開關柜、二次設備、電纜等主要設備及材料。光伏組件及儲能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
(5)土建及安裝工程(含儲能電纜、通訊、電池倉等),包括設備基礎、預制艙(如有)等建(構)筑物土建安裝施工,所有設備及其它相關附屬設施等滿足并網運行的土建及電氣安裝施工等;場內外所有道路、光伏支架及箱變基礎、集電線路等建(構)筑安裝的施工;光伏場區(qū)接地工程施工;
(6)環(huán)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組織驗收并獲得相關行政部門的驗收通過(負責組織項目整體環(huán)水保監(jiān)測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驗收費用);
(7)工程范圍內的設備交接試驗、單機及聯合調試和試運行、并網性能現場檢測;
(8)各階段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各項驗收可能需要的監(jiān)測、檢測、咨詢、審查、檔案驗收、移交生產驗收等環(huán)節(jié)的所有工作及費用);安全三同時驗收、并網安全性評價、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工作的施工及驗收取證、消防備案及取證(如有);
(9)光伏并網涉及電網的各項驗收,包括并網性能檢測、涉網試驗、仿真建模,辦理相關并網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電力工程質量監(jiān)督驗收、報裝、調度命名及編號、并網調度協議、關口計量表計的校核、電網各項驗收等相關手續(xù)及費用;辦理電力業(yè)務許可證、購售電合同及高壓供用電合同);房建質量監(jiān)督驗收(如有);
(10)質量監(jiān)督包括簽訂質量監(jiān)督合同、完成質量監(jiān)督驗收等,專家費、招待費等所有質量監(jiān)督相關費用都含在EPC總承包范圍中;
(11)工程管理服務:在本項目實施階段,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管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溝通協調行政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及批文獲取、工程現場管理、技術咨詢分包管理、電力工程質量監(jiān)督及房建質量監(jiān)督委托及協調工作等;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進行現場相關方的管理工作;
(12)用地協調及補償(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補償費、管理費、征租地工作費、測繪費、有償使用費、首年土地租金、不可預見費、地面附著物及地下設施的拆除、恢復及補償等);
(13)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倉儲、生產及生活設施、進場道路、棄渣場等)的設計、施工維護、拆除及恢復原狀;
(14)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以及辦理設計(如有),施工審查及許可等文件,如設計圖紙審查,繳納有關部門各項審查費、手續(xù)費、規(guī)費等;
(15)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及試驗,并網試運行及消缺,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
(16)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等;
(17)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初步驗收、竣工驗收及移交、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項目及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甲級及以上、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3.1.2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的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均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截圖。
3.1.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7年-2021年)內具有光伏發(fā)電工程(規(guī)模50MW以上)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或完工證明)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等內容。
3.1.4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yè)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等),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經理。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6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員滿足項目需要,且注冊在本單位。項目管理最低配備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經理(2)設計負責人、項目總工(3)項目副經理、施工負責人(4)安全總監(jiān)(5)征租地負責人(6)質量負責人(7)安全環(huán)保負責人(8)進度負責人(9)合同工程師(10)采購工程師(11)測量工程師(12)土建工程師(13)電氣工程師(14)專職安全員2人(15)試驗管理(16)檔案管理等。
3.1.7施工機械設備:滿足工程建設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所需的機械設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中標人數量:1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請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3日,每日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聯系人:劉靜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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