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
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設備工藝包設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天津市津沽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和積水片改造工程PPP項目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設備工藝包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 總則: (1)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為功能性招標,以出水SS和TP滿足設計指標為基本要求。不論本技術規(guī)范是否指明,投標人應提供完整保證系統(tǒng)正常運行必須的設備和附件。 (2)投標人的工作范圍包括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的二次設計、制造、試驗、包裝和運輸(含卸貨)、安裝、編程、調試、驗收、技術協(xié)助、培訓等技術服務。 (3)投標人投標時應提供系統(tǒng)性能保證承諾,中標后有責任協(xié)助業(yè)主完成與其他供貨商的設備聯(lián)動工作。 (4)所有工作均應符合本技術規(guī)范中提出的標準、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及圖紙要求的內容。 投標人的供貨范圍: (1)投標人需提供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內的所有工藝設備、PAM、PAC加藥設備、各類工藝管道系統(tǒng)(包括管道、管件、閥門、閘板、止回閥、活接頭等)及其電控系統(tǒng)、自控系統(tǒng)、儀表、電纜及其它電氣材料(電纜橋架、需要隨土建施工預埋的電纜保護管、其它電纜保護管、接地、防火等與本系統(tǒng)有關的所有施工材料)、安裝支架或吊架、含系統(tǒng)所需的全部連接、固定等保證系統(tǒng)安裝及穩(wěn)定運行的附件等。 (2)所必需的備品備件,以及安裝、維護、檢修所必需的專用工器具。 (3)所有工作均應符合本合同中提出的標準、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要求的內容。 工藝設備材料供貨范圍包括構筑物外池壁處(建筑紅線)以內所有工藝設備及材料。 電氣和自控設備材料供貨范圍詳見相關章節(jié)規(guī)定。 主要供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進水靠壁閘板、出水疊梁閘、超越閘板 (2)等流量配水堰,SS304,厚度不小于4mm (3)混合池攪拌機 (4)絮凝攪池攪拌系統(tǒng) (5)沉淀池刮泥機 (6)沉淀池手動撇渣系統(tǒng),含管道,材質SS304 (7)斜管(系統(tǒng),包括所有安裝附件) (8)剩余污泥泵 (9)回流污泥泵 (10)取樣系統(tǒng)(為自動取樣器取樣用,至少包括取樣管路、管件及閥門等) (11)出水槽系統(tǒng)(包括出水槽及出水堰板,及安裝附件),出水堰板SS304,厚度不小于4mm (12)斜管沖洗系統(tǒng)(包含移動沖洗裝置及沖洗管路系統(tǒng)) (13)放空閘閥、配套的管道活接頭 (14)污泥管路上閘閥、止回閥、配套的管道活接頭 (15)再生水增壓水泵及其配套管路系統(tǒng)(含管道、閥門、止回閥及活接頭等) (16)管廊間內排水系統(tǒng)(含潛水離心泵、排水管、管路、閥門、止回閥及活接頭等) (17)PAM、PAC投加管路系統(tǒng)(含卸藥泵、儲罐、投加泵、管道、管件、閥門、活接頭、支架或吊架等安裝附件),不含加藥間建筑紅線外至高效沉淀池及生物池紅線外的管道。詳見S-20-1/14、S-20-2/14、S-20-2/14中的主要設備表(PAM、PAC投加系統(tǒng))和設備配套供貨材料表(PAM、PAC投加系統(tǒng))。 (18)與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所供機械設備配套的電氣設備及控制(自控)設備(含主控柜) (19)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配套的儀表、控制軟件 (20)電纜:設備至電控柜之間的動力電纜、儀表至控制柜之間的控制電纜、設備至控制柜之間的控制電纜、系統(tǒng)內其它電纜。 本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為功能性招標,投標人所提供的系統(tǒng)占地面積不能超過招標圖紙所給出的用地范圍線。 2.2 交貨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后90日內具備發(fā)貨條件,乙方在接到甲方發(fā)貨通知后5日內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負責卸貨),到貨驗收后60日內完成單機調試、聯(lián)動調試、試運行。 2.3 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設備工藝包履約能力的集成商。投標人必須為高效沉淀池核心技術持有方或核心技術持有方的唯一授權方。 注:高效沉淀池核心技術持有方是指具有高效沉淀池相關專利、系統(tǒng)的設計生產制造能力、PLC編程調試能力的知名供應商,需滿足生產銷售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設備工藝包5年及以上的設計和制造資歷。 (2)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以上三個資質至少滿足其中一項。 3.2 業(yè)績要求(僅限投標人業(yè)績): 在中國境內至少具有2個處理量≥20萬噸/日市政污水處理廠高效沉淀池系統(tǒng)設備工藝包設備供貨、安裝(指導安裝)完成并通水的業(yè)績,運行時間(試運行驗收日至開標時間)應大于2年。其中單格處理量≥4萬噸。 業(yè)績要求說明:以上每個業(yè)績(供貨內容必須包括快速攪拌器、絮凝攪拌器、刮泥機、PLC控制系統(tǒng)、安裝、調試)必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并同時提供用戶證明(或調試驗收報告/發(fā)票)復印件(加蓋用戶及投標人公章)。 3.3 信譽要求。投標人需不存在下列5項內容情形,否則取消投標人資格。 (1)列入 或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 黑名單的; (2)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被稅務機關列入欠稅公告的。 (4)在中國葛洲壩集團水務運營 或其所屬單位履約極差的; (5)近三年內不能超過三次因設備質量相關訴訟,被列為被執(zhí)行人; 3.4 注冊要求:如中標后,需在 ( /)注冊合格。 3.5財務要求: 納稅人信用級別為B級及以上。 3.6聯(lián)合體要求: 不允許聯(lián)合體。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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