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石化煉油一部焦化裝置D505/1.2設備更新焦粉分離器招標采購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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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慶石化煉油一部焦化裝置D505/1.2設備更新焦粉分離器招標(WZ20220525-2115-6383-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焦粉分離器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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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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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離子交換單元\Q=150t/h DN2900×1550×2350 污水 Q345R/襯膠 | 2.00 | 套 | 包1-焦粉分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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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guī)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yè)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投標方應具備一定的自主設計能力,中標后應能與買方相關專業(yè)協(xié)調配合開展設計對接。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業(yè)績資料復印件。 3.1.7 投標人提供的業(yè)績表,必須是已完成設計、制造和應用產品范圍內,且至少有兩臺同型號的設備在同類型裝置工藝條件下連續(xù)穩(wěn)定運行三年,提供合同復印件、發(fā)票復印件。 3.1.8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1.9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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