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21100110159)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 /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采購(150MW);
(002)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采購(150MW)。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采購(150MW))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詳見本招標公告“七、其他”;
(002 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采購(150MW))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詳見本招標公告“七、其他”。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03月28日08時30分到2022年04月01日17時30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2年04月19日10時0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2年04月19日10時00分;
開標
七、其他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三峽能源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業(yè)主為內蒙古京能巴音風力發(fā)電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qū)1號50萬千瓦(二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坐標東經109°35'15.97"~109°43'59.10"、北緯41°50'24.29"~41°56'21.17"。場地中心位于包頭市達茂旗明安鎮(zhèn)以北16.5km。場址東西寬度約9.2km,南北寬度約11km,場址面積約96.7 km²。
2.2 交通運輸條件
2.2.1對外交通運輸
(1)鐵路
白云鄂博境內有包白線鐵路。
(2)公路
本項目場區(qū)位于包頭市達茂旗,場外運輸可利用較為完善的高速 公路網(wǎng)或國家主干鐵路網(wǎng),場區(qū)東側20公里有S104省道,場區(qū)南側40公里有S311省道,場區(qū)西側6公里有091縣道。進場道路可由091縣道接入。場區(qū)內部有多條鄉(xiāng)村道路,必要時可進行加寬處理。
2.2.2 場內交通運輸
本項目場址內已有道路不能滿足本工程對超長、超大件運輸?shù)囊?,需經改造后才可作為本工程的場內交通線路。投標人可根據(jù)已有道路現(xiàn)狀進行擴建道路或者新建道路。
2.3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包括2個標段,2個標段的招標范圍一致,各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每標段招標范圍為裝機規(guī)模150MW、單機容量6.25MW及以上陸上風力發(fā)電機組(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fā)電機組、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軌設備、機艙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內的主控柜和機組與主控柜之間的電線、電纜、光纜、尾纖及尾纖盒、橋架、風機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包括上位機、現(xiàn)地控制單元、網(wǎng)絡設備、二次安全防護設備、遠方監(jiān)視終端、打印機、軟件等設備)、風機輔助控制系統(tǒng)(包括在線振動監(jiān)測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及安全警衛(wèi)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lián)動控制系統(tǒng)等設備)、能量管理系統(tǒng)、防雷接地裝置、專用吊具(含塔筒)、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及質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務(含塔筒全過程駐廠監(jiān)造)。包括但不限于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fā)運及交貨、現(xiàn)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調試、現(xiàn)場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yǎng)等。
投標人在給定的風力發(fā)電機組機位坐標上確定主選機位和備選機位;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fā)電量的考核;若投標機位因客觀原因無法建設,備選機位替補,替補后利用小時數(shù)也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每個標段僅限一種機型,各標段總裝機容量不允許小于標段容量,允許上浮小于1臺投標機型容量,最終根據(jù)實際采購數(shù)量結算。
其他要求和說明:
(1)投標人應按標段編制投標方案,具體詳見招標文件。風機布置方案應充分考慮本項目的建設條件以及周邊相關因素影響;
(2)塔筒本體不列入本次招標范圍,但塔筒內部分附件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4 交貨批次和進度(第一、二標段)
買方有權根據(jù)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jù)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交貨計劃:(1)第一批:2022年07月各標段供貨均不少于10臺機組;(2)第二批:2022年08月底前完成剩余機組全部供貨。
交貨
交貨條件:機位處或現(xiàn)場買方指定地點車板交貨(即投標人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機位或現(xiàn)場其他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xù)、費用和風險)。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風電機組制造商;
② 具有所投機型的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的設計、制造等總成能力。
(2)業(yè)績要求:
①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MW及以上風力發(fā)電機組運行業(yè)績不少于240臺套(須附相應供貨合同和業(yè)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② 投標機型或者同平臺風力發(fā)電機組具有成功并網(wǎng)運行經驗,且運行良好(須附相應供貨合同和業(yè)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3年(2018~2020年)無連續(xù)2年虧損;
(4)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各投標人須就上述2個標段同時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其中1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2年03月28日08時30分到2022年04月01日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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