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甲烷尾氣中輕烴回收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通過新增一套深冷回收設施,將裝置內的甲烷尾氣物料進行分離,以回收其中的乙烯、丙烯、丙烷等經濟價值更高的組分,甲烷尾氣中C3組分的回收率大于等于95%。本項目甲烷尾氣處理量為4.8萬噸/年,年運行時間按8000小時計算,項目新增設施操作彈性70%~110%。此外,為了降低第二丙烯精餾塔的回流比,從而降低精餾塔分離能耗,本項目擬使用第二丙烯精餾塔塔底的丙烯物料代替第一丙烯精餾塔塔底的丙烷物料作為脫甲烷塔洗液。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包頭化工甲烷尾氣中輕烴回收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的詳細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性能考核、最終交付投產、配合業(yè)主單位完成安全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驗收等。
本改造項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
(1)甲烷尾氣中輕烴回收項目的詳細設計,包含HAZOP分析報告;
(2)本項目建設所需全部物資及備品備件的采購;
(3)本項目建設所需土建(含地基處理)、給排水、設備、框架系統(tǒng)、管道、儀表與自控、伴熱、防腐、保溫、電氣、物資利舊及復檢、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分析化驗、消防、通訊等施工工作。
(4)本項目試運行期間的技術服務。
2.1.3計劃工期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完成設計工作 |
2022年4月30日 |
2 |
完成設備到貨 |
2022年7月30日 |
3 |
完成施工并投用 |
2022年11月30日 |
4 |
完成驗收 |
2023年11月30日 |
上述工期,根據(jù)招標檢修期間化工生產裝置開停車的特殊性,本工程單機試運、帶負荷試車、整套啟動、性能考核時間需適時做出相應調整,相應工期調整不構成本合同變更。
2.3要求投標人按照本招標文件中的要求,編制完成下述工作及技術服務的總承包合同投標文件:
(1)在業(yè)主提供的基礎設計和數(shù)據(jù)基礎上,完成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和技術服務,同時完成相關資料編制(設計階段的HAZOP分析、單機試車方案、聯(lián)動試車方案、開停工方案等)。
(2)完成為建成裝置所需要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催交、檢驗、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和現(xiàn)場物資管理等工作,并將其運至裝置現(xiàn)場交付安裝;并負責清運建筑、施工垃圾等。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負責裝置的吹掃、置換,滿足開工清潔要求,承擔合同裝置的調試工作。
(4)為裝置的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提供指導、技術支持、技術服務和保鏢工作。
(5)配合業(yè)主單位完成安全、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驗收等工作。
(6)投標方負責項目竣工、投用等為完成本項目建設直至達到實現(xiàn)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7)相關特種設備向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辦理告知并接受監(jiān)督,配合業(yè)主單位完成特種設備取證辦理工作。
2.1.4其他要求:
(1)建設地點: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工廠內;
(2)資金來源: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自籌;
(3)合同裝置:甲烷尾氣中輕烴回收項目EPC總承包工程(以下簡稱“合同裝置”或“裝置”)為本次招標項目,屬于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技改項目。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設計單位)應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化工石化醫(yī)藥行業(yè)(化工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或化工石化醫(yī)藥行業(yè)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應取得本次投標成套技術的專利技術或技術授權;
4)投標人(施工單位)應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5)投標人(施工單位)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投標人(施工單位)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職業(yè)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在有效期內,提供的證書掃描件與網站查詢一致。(查詢網址: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址:http://www.cnca.gov.cn/)辦事大廳→業(yè)務專欄→管理體系認證與服務認證→相關信息系統(tǒng)→認證認可業(yè)務信息統(tǒng)一查詢平臺)。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甲醇制烯烴行業(yè)脫甲烷塔或油吸收塔尾氣回收裝置成功投運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運行性能考核報告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a、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服務范圍等信息;
b、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或合同甲方蓋章,可以是驗收報告或使用證明或標定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的材料,需包含項目名稱、竣工運行情況、目標產品回收率、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等關鍵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擬任項目經理(牽頭人)具有建筑施工企業(yè)B類人員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未擔任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至少具有1個石油化工EPC項目擔任項目經理的業(yè)績。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和石油化工項目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證明,具有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和類似項目施工負責人工作經歷證明。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1)安全負責人:持有建筑施工企業(yè)C類人員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
2)施工人員要求:需提供至少6名員工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lián)合體成員最多由3家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牽頭人為滿足投標人資格要求的設計單位。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3-01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3-07 16: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意向投標單位請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詳情請咨詢
聯(lián)系人: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源:手機 13810007781
傳 真:010-51957458
郵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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