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
一、招標條件
伊敏露天礦2022-2024年巖土裝卸運輸工程(一標段)項目已由項目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伊敏露天礦2022-2024年巖土裝卸運輸工程(一標段)。
三年工程總量約7300萬立方米,基礎運距5.0公里。實際工程量根據采購人生產情況進行調增或調減。招標范圍包括生產剝離的采掘、運輸、排土以及工作面、道路維護、灑水降塵等工作環(huán)節(jié)(含腐殖土回收、煤炭選采、西排土場二次剝離、內排土場二次剝離、淤泥區(qū)、特殊工程位置剝離運輸排土),穿孔爆破環(huán)節(jié)由采購人負責,供應商應充分考慮伊敏地區(qū)冬季施工條件。
同一投標人可以報名兩個標段,但只能中標一個標段,如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綜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時,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相應標段組合相加評標總價最低的原則,確定各標段中標候選人的組合方式及排序。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伊敏露天礦2022-2024年巖土裝卸運輸工程(一標段)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近年以來(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一項露天礦土石方剝離工程,且單項工程量在1500萬立方米及以上,需提供相關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和發(fā)票(提供一份及以上對應項目發(fā)票)等結算證明;
3.2.2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壹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和安全經理必須與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需提供2020年、2021年(1月至本年度單位繳納個人社保最新月份)社會保險證明。
3.2.3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必須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項合作單位開具的安全運行證明;
(2)投標人需提供承諾書:一是承諾管理人員取得地市級及以上能源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他從業(yè)人員取得內蒙古東部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頒發(fā)的《煤礦企業(yè)其他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明》、自卸車駕駛人員必須具備B2及以上駕駛證;二是承諾每人每日作業(yè)不得超過八小時;三是承諾供應商所用的采掘設備斗容不小于5立方米,卡車為載重不小于60噸的礦用寬體自卸汽車;四是承諾中標后,投標人派駐現場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安全經理、技術經理、生產經理及專職安全員和工長)需經招標人考試合格,方可簽訂合同;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壹級注冊建造師(礦業(yè)工程)證書或具有采礦工程本科及以上學歷;
(4)此工程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8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13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