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天津市濱海新區(qū) 一、招標條件 基建項目天津海晶1000MW鹽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光伏廠區(qū)及升壓站詳勘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100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且截至投標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內。 8.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自2016年8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必須具有至少2項裝機容量不低于50MW新能源項目地質勘察服務合同業(yè)績(包括合同封面、簽字頁、合同工作范圍、工期等內容)業(yè)績認定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且無不良業(yè)績。 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9-10 10:30到2021-09-16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9-10 10:30到2021-09-1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