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詳見招標范圍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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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服務期限) |
文件價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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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北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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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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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智慧能源工程設計框架招標 |
2021 年 7 月-2023 年 6 月范圍內所有綜合智慧能源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完成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階段到完成設計工作的 |
2021 年7 月-2023 年6 月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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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設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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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范圍為參考參數及數量,具體內容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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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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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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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
1 |
北京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智慧能源工程設計框架招標 |
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2.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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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至少兩年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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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環(huán)境管理體系,必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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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國家認定的資質機構頒發(fā)的 ISO9001、ISO14001 認證證書或等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 投標人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無不良記錄,沒有納入“信用中國”失信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 5. 最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等不行為,沒有處在《供應商管理辦法》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狀態(tài)或被認定資格不合格處理期間(處在《供應商管理辦法》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狀態(tài)或被認定資格不合格處理超過兩年的除外)。 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 其他禁止性規(guī)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投標。 7. 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或公司禁止投標的情形。 8. 本次框架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專項資格要求 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專業(yè)乙級資質(電力相關專業(yè)); 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1)近 5 年(2016 年 6 月-2021 年 4 月)完成綜合智慧能源項目相關設計項目 2 個。 (2)投標人須隨投標文件同時提供相關合同業(yè)績的復印件(合同封面、簽字蓋章頁和表征主要工作范圍的頁等),以證明投標人滿足招標業(yè)績要求,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視為無效。 3.投標人設計總工程師要求:投標人擬派設計總工程師須具有勘察設計行業(yè)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證或高級及以上職稱,須具有5 年(以投標截止日計算)以上從事設計工作經歷并擔任過 3 個及以上電力相關項目(已竣工) 的設計總工程師,并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設計總工程師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圖、施工圖、用戶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等)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在線發(fā)售,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天。
熱線服務: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節(jié)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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