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青海西部水電新建輕鋼結構廠房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
2.2 招標范圍:新建輕鋼結構廠房施工項目實施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3工期:合同簽訂之日60日內日完工。
2.4 項目預算額度:280萬元。
2.5付款方式:竣工完成,且通過驗收后,甲方在向乙方付款之前,由乙方開具相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交付給甲方,稅率為【 9 】%。甲方收到發(fā)票后,支付合同金額的97%,剩余3%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后【 十 】日內,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質量保證手續(xù)后結清剩余款項,如質保期內乙方需要支付違約金、維修費等質量問題相關費用的,則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計利息。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省工程建設監(jiān)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小型
財務要求:近二年 ,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 ,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 報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審計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執(zhí)業(yè)證書,或提供基本
業(yè)績要求:近三年 完成至少1項相似工程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暫扣或吊銷自制證書狀態(tài);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4供應商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未經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 購買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