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甘肅省慶陽市環(huán)縣
1. 招標條件
隴東特高壓工程配套新能源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首批A1、A2、B1、B2、C1、C2六個風光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甘肅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甘肅省慶陽市環(huán)縣
2.2 規(guī)模:本項目裝機容量3227.5MW,其中風電2267.1MW、光伏960.4MWp,整個區(qū)域按照裝機規(guī)模分為六個項目,每個項目內容量約為500MW[即A1風光項目(風電376.2MW、光伏105.6MWp);A2風光項目(風電372.9MW、光伏160.8MWp);B1風光項目(風電379.5MW、光伏179MWp);B2風光項目(風電379.5MW、光伏179MWp);C1風光項目(風電379.5MW、光伏168MWp);C2風光項目(風電379.5MW、光伏168MWp)] 。
2.3 服務期: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完畢。(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五通一平”、升壓站、附屬工程相關內容、風機及箱變基礎施工、風機及箱變安裝、光伏區(qū)域土建及安裝施工、集電線路、道路施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協(xié)助設備及施工招標、按照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合同約定等對全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承擔責任;配合完成工程項目的結算、審計、資料整理歸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項目管理概算編制。工作內容始終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各階段中,為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項目內容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證書。
3.2.2 業(yè)績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不少于5個風電項目(48MW及以上)全過程造價咨詢業(yè)績,業(yè)績以所附合同掃描件為準。(至少包含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
3.2.3服務人員要求:(1)本項目必須配備1名造價咨詢總負責人,專職負責本項目,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證;
(2)所委托項目施工現(xiàn)場,每個區(qū)域至少指派1名工程造價人員常駐現(xiàn)場負責全過程造價咨詢工作;為確保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質量,負責人具有造價員及以上資格證;
(3)造價咨詢負責人及其他投入本項目的全部造價咨詢人員必須為投標單位的在職正式員工,需提供最近至少6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5月18日9:00起至2021年5月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