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四川水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瀘定縣境內。
2.2 規(guī)模:二等大(2)型,裝機容量111.6萬kW,與上游雙江口水庫聯(lián)合運行多年平均年發(fā)電量51.42億kW·h。
2.3 建設工期:78個月,2018年10月~2025年3月。
2.4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證明止。
2.5工程質量標準:“三通一平”、截流階段、蓄水階段、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設施均通過驗收,取得水行政(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報備證明(或驗收鑒定書)。
2.6招標范圍:為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三通一平”、截流階段、蓄水階段、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提供全面技術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以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含變更)、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為主要依據(jù),對項目法人水土保持法定義務履行情況、水土保持設施建設完成情況、水土保持設施質量、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設施的運行管理及維護情況進行評價,編寫《四川省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四川省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截流階段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四川省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蓄水階段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四川省大渡河硬梁包水電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
(2)評價施工承包人制定和遵守相關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的情況,調查施工過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臨時防護措施的種類、數(shù)量和防治效果。
(3)抽查核實水土保持設施的數(shù)量;對重要防護對象水土保持措施、重要單位工程進行核實和評價,檢查評價其施工質量,檢查工程存在的質量缺陷是否影響工程使用壽命和安全運行;評價水土保持監(jiān)理、監(jiān)測工作。
(4)對水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檢查意見進行收集整理,對工程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存在的問題進行匯總,反饋至委托人進行整改完善。
(5)分析評價水土保持投資完成情況。
(6)判別建設項目的擾動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總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攔渣率、林草植被恢復率、林草覆蓋率等指標是否滿足水保方案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標。
(7)根據(jù)水土保持質量監(jiān)督部門或監(jiān)理承包人的工程質量評定報告或評價鑒定意見,評估工程質量等級或質量情況。
(8)開展公眾調查,了解當?shù)厝罕妼ㄔO項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滿意程度。
(9)分析評價水土保持設施試運行的效果及水土保持設施運行管理維護責任落實情況,總結水土流失防治技術、管理的經(jīng)驗和教訓。
(10)服務期內水土保持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編制驗收工作方案(含整改意見)、指導整改落實、協(xié)調水保監(jiān)理及監(jiān)測承包人資料、協(xié)助召開驗收會議及會議準備、協(xié)助公示及報備、資料整編及歸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核查并提供相關資料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生產(chǎn)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平評價4星級及以上資格證書。
3.2.2資格能力要求:
(1)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1項大(II)型及以上水電工程的蓄水階段或竣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工作,取得報備證明或驗收鑒定書(主管部門出具,完成時間以備案時間為準)。
(2)項目負責人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1項大(II)型及以上水電工程的蓄水階段或竣工水土保持驗收報告編制工作并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取得報備證明或驗收鑒定書(主管部門出具,完成時間以備案時間為準)。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12日9:00起至2021年4月17日17:00止。
獲取方式:4.1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4.5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