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平?jīng)霭l(fā)電有限公司2021年通勤車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平?jīng)霭l(fā)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平?jīng)霭l(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職工通勤乘車服務項目主要為公司職工提供準時安全、文明有序的生產通勤乘車服務,以解決發(fā)電公司通勤車輛退役后引起的職工乘車服務運力不足的問題。按租賃社會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方式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確保公司職工上下班正常通勤和生產秩序不受影響,為此對該服務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標采購,服務期限1年。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工作內容:為招標人提供6輛48座及以上大巴,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包括3年),按通勤車運行的線路、時間每天為招標人職工上、下班往返提供接送服務和其它相關運輸服務工作。乘車區(qū)間:華能平?jīng)霭l(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區(qū)至明珠小區(qū),線路單程約8KM。(具體詳見技術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 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車輛租賃服務業(yè)績,并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如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yè)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無。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1 年 3 月6日9:00起至 2021年 3 月1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