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2022年基建項目電子化移交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海南2021-2022年基建項目電子化移交已獲批準,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批)項目進行招標。
1.項目信息
1.1項目
1.2招標編號:0002200000079225
1.3 下達或授權 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中新建(即首次列入投資計劃)的基建項目(包括35千伏及以上基建主網項目、10千伏及以下基建配網項目及業(yè)擴配套項目等)。具體項目最終以海南電網公司2021和2022年下達的計劃為準。
2.招標范圍及標的物清單
序號 | 標的編號 | 標的名稱 (標的) | 標包編號(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中標比例 | 標包估算金額 (萬元) | 工期 | 最高限價(萬元) | 投標 保證金金額 (萬元) |
1 | 1 | 2021-2022年基建項目電子化移交服務 | 1 | 2021-2022年基建項目電子化移交服務 | 100% | 1200 | / | / | 5 |
注:
(1)有效報價
采用下浮系數報價。下浮系數大于等于0%的為有效報價。下浮系數高于15%(不含本身)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成本分析報告,充分說明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驗等,否則視為原則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作否決投標處理。
(2)招標范圍
海南2021-2022年計劃下達基建項目的外業(yè)測量、定位、資料錄入和資料審核等電子化移交工作。
(3)合同簽訂及結算方式:
①10千伏及以下項目:
按《關于頒布配電網工程營配信息系統(tǒng)工程資料測錄費標準的通知》( 定額〔2018〕12 號文)中規(guī)定計取配電網工程營配信息系統(tǒng)工程資料錄費費用。
a.中標通知書下達后根據中標下浮系數簽訂框架協議。
b.在施工圖預算批復后,中標人與建設單位根據批復的預算簽訂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價=批復施工圖預算的安裝工程費×費率×(1-中標下浮系數)。
C.在審定項目結算后,按審定的結算計取服務費。
結算價=審定工程結算的安裝工程費×費率×(1-中標下浮系數)。
②35千伏及以上項目:
按照《關于印發(fā)海南電網公司主網項目電子化移交費用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海南電力定額〔2019〕3號)規(guī)定計取主網工程電子化移交測錄費用。
a.中標通知書下達后根據中標下浮系數簽訂框架協議。
b.根據下達的《工程服務任務單》,中標人與建設單位簽訂項目正式合同。
C.項目結算方式:工程電子化移交服務結算款=電子化移交費用標準×(1-投標下浮系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在海南范圍內無不良合作記錄,且未被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和海南暫停或終止投標資格。
(7)投標人是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由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查詢所得到的企業(yè)信用信息。查詢得到的信用信息報告出具日距離投標截止日期不得超過30個自然日。
(8)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標截止之日前三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
(9)近三年(2018-2020年)完成相同的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協議書)。
4.招標文件的獲取
8.招標業(yè)務咨詢
(1)
(2)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