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慶陽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新莊煤礦地面輔助設施橋式起重機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 慶陽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甘肅慶陽寧縣新莊鎮(zhèn)新莊煤礦
2.2 規(guī)模: 新建礦井(8.00Mt/a)井下配套附屬工程
2.3 標段劃分:共劃分為1個標段
2.4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QD型50/10t雙梁橋式起重機2臺,QD型16/3.2t雙梁橋式起重機2臺,LD型5t電動單梁起重機1臺,具體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內容。
2.5 交貨地點:甘肅慶陽寧縣新華村新莊煤礦現(xiàn)場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2.6 供貨周期:120天 ,計劃交貨時間:2021年10月30日前。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慶陽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新莊煤礦地面輔助設施橋式起重機采購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慶陽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新莊煤礦地面輔助設施橋式起重機采購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為起重機專業(yè)制造廠商。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3.2.3 業(yè)績要求: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起重機設備供貨業(yè)績至少3項(附業(yè)績合同證明文件,須包括能反映產品類別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 年 3月4日9:00起至 2021 年 3月9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