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2投標人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3廠商要求:投標人須為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4檢驗報告要求:投標人投標文件須提供滿足關鍵條款要求的(具體條款見技術規(guī)范書標★的指標要求)且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掃描件(含近端機、饋電耦合器、遠端一體機),檢驗報告上須具有CMA或CNAS資質標識及檢測機構的專用章。
投標人檢驗報告原件須在投標截止前3天由檢測機構郵寄到招標方(以招標方收到時間為準)。
2.5樣品:投標人需遞交樣機設備一套,在投標截止前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
2.6投標人不得存在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yè)的;
(3)被暫?;蛘呷∠稑速Y格的;
(4)財產(chǎn)被接管或者凍結的;
(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