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
(采購編號:CG090002200181971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2.2招標范圍:預計采購2025-2026年所需藥品。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深圳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招標
框架有效期:(框架協(xié)議生效時間(協(xié)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xié)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6年12月31日)。
框架采購協(xié)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少于承諾采購金額的80%且不超過150% 。
(1)協(xié)議期屆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金額在承諾采購金額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xié)議。
(2)協(xié)議期屆滿,實際采購金額未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的,應延長協(xié)議有效期,物資類項目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xié)議。延長期滿實際采購金額仍未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的,自動終止框架協(xié)議。
(3)協(xié)議期未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承諾采購量上限時,才終止框架協(xié)議。
(4)對于因國家、行業(yè)或企業(yè)有關標準發(fā)生調整,原有規(guī)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chǎn)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jīng)協(xié)商可提前終止協(xié)議。
(5)當框架協(xié)議有效期內發(fā)生因取消中標資格等原因導致框架合同終止的供應商(下稱終止合同供應商),且實際供應量未達到其所中標包預估采購金額且后續(xù)不再分配的,在本標的其他供應商(正常履約供應商)均已達到所中標包份額150%(即足額,此處的足額僅在重新分配時適用,實際供應份額按相關框架合同約定確定)的基礎上,招標人可將終止合同供應商的剩余份額(剩余份額=100%-終止合同供應商供應商已供應比例-其他供應商足額比例)進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額小于等于0則不再重新分配。具體分配規(guī)則如下:
按照參與分配供應商的中標比例,計算參與分配供應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標人向參與分配的供應商發(fā)出增加份額通知,參與分配的供應商應積極在要求的時間內進行響應。
1.如有供應商逾期不響應或明確不響應的,則不向該供應商進行重新分配。招標人重新計算可分配比例,將剩余份額在響應的供應商中重新分配。
2.如參與分配的供應商均不響應的,本標的剩余份額則進行重新招標,重新選定供應商。重新分配部分的物資單價、訂單等要求,按參與分配供應商與招標人簽署的框架合同之約定執(zhí)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將本項目物資品類納入公司集團采購范圍的,招標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終止本合同權利義務,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最大中標數(shù)量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深圳 2025-2026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 760 | / | 1 | 深圳 2025-2026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 760 | 760 | 否 | / | / |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shù)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shù)據(jù),僅作為招標預估規(guī)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xiàn)部分單位協(xié)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