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安太堡2×350MV低熱值煤熱電新建工程脫硫用石灰石粉采購項目,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熱值煤發(fā)電項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qū)平朔安太堡礦區(qū)內。本項目脫硫采用爐內+爐外方式,爐內脫硫采用石灰石粉摻燒的方式,爐外脫硫采用石灰石漿液濕法脫硫。
本項目爐內脫硫每爐設一座石灰粉倉,粉倉有效容積為400m³。爐外脫硫共設置2座石灰石粉倉,每座石灰石粉倉有效容積800m³。
本次招標細粉≤0.044mm,10萬噸;粗粉0.04~1mm,5萬噸;實際用量須根據生產需要供應。
注:為確保石灰石粉安全連續(xù)供應,本招標項目根據招標結果擬確定主供貨商和輔供貨商各一名,供貨比例由主輔供應商供貨價格差決定,若價格差在1%(不含)以內,主輔供貨比例為6:4,若價格差在1%(含)~5%(不含)以內,主輔供貨比例為8:2;若價格差在5%(含)~10%(不含)以內,主輔供貨比例為9:1;若價格差在10%(含)以上,全部由主供應商供應,不再確定輔助供應商。
若主或輔供應商因自身原因無法完成合同約定供貨比例,則另一家供貨量不受約定比例限制,可以增加供貨量;但放棄簽訂合同或者放棄供應的供應商需要接受棄標或棄供的懲罰措施(不可抗力除外)。
2.2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已落實。
2.3交貨期:總供貨周期15個月;分批交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48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供貨。
注:因機組目前還未投產,首批次的具體交貨時間不確定,投標人按招標人通知開始供貨。
2.4交貨地點: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qū)新能源科技產業(yè)園1號(中煤平朔集團安太堡礦區(qū))。
2.5報價方式:總價,XX元(含稅)。
注:1)投標人所報總價由分項單價與預估采購數量相乘相加后得到(詳見第六章,分項報價表),總價中包括運費等所有在供應石灰石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2)報價時綜合考慮供貨周期內的各種價格影響因素,均須包含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另付其他費用,本合同期內石灰石粉單價不予調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附營業(yè)執(zhí)照)。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可以是所招產品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投標人若為生產廠家,須提供有效的<采礦許可證>(若投標人僅從事石灰石加工,須提供所合作的石灰石原料廠商的采礦許可證);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出具生產廠家的有效的<采礦許可證>,且應具有投標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提供授權書掃描件)。
注:同一個生產廠家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來參加投標,且生產廠家不能與其授權的代理商同時投標,否則投標無效。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不含))石灰石粉累計銷售量需達到10萬噸。
注:提供業(yè)績合同證明,至少包括封面、顯示銷售量、簽字蓋章等頁;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合同中要體現具體供應量,長協(xié)類合同按合同中長協(xié)總供應量計算,在執(zhí)行中的長協(xié)類合同按長協(xié)預計總量計算,長協(xié)合同中沒有總量的須同時附加合同中采購人出具的長協(xié)預計總使用量證明(蓋章);未標明總使用量且無合同中采購人出具證明的視為無效;年累計使用量按自然年整年度計算,如2022年累計使用量的計算,僅以合同簽訂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起-12月31日的合同計算,2023年業(yè)績計算至投標截止日前一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 200 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11月6日9: 00至 2023年 11月 24日 17 : 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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