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合同期內(nèi)運輸總量暫估40萬噸,實際運量以招標人安排為準。如合同期限未屆滿但總量 已超預計運輸總量,招標人仍有權要求投標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繼續(xù)運輸煤炭至合同期滿,投標人不得拒絕;如其它原因不需要汽車倒運,或合同期限屆滿但總量未達到預計運輸總量,但是經(jīng)招標人提出終止合同后,合 同終止,按照實際運輸量結算。
2.2 項目建設地點:國投欽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欽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車倒運煤炭服務項目(二次)
2.5.1 招標范圍:欽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車倒運煤炭服務。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80天,工期說明:汽車倒運煤炭服務項目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共 計6個月(服務周期限為預估期限,開始時間及服務期限以招標人通知為準,但總月數(shù)不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欽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汽車倒運煤炭服務項目(二次)
(1)投標人基本要求: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nèi)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累計散貨運輸量 達40萬噸及以上合同業(yè)績(業(yè)績提供合同封面頁、供貨范圍頁、簽字蓋章頁、能體現(xiàn)運輸量的結算單等證明材料);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5)投標人其他要求:投標人自有運輸車輛(符合道路運輸要求的核定載質(zhì)量30噸及以上自卸車)不少于 10輛,須提供每輛運輸車輛對應的有效的行駛證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等證明材料,機動車行駛證復 印件須顯示強制報廢時間,若按照國家最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投標人所提供的營運車輛已達到強制報廢年 限的,不予認定;
(6)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7)聯(lián)合體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11-05 17:00:00時至2024-11-12 17:00:0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