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根據區(qū)域劃分為Ⅰ標段、Ⅱ標段、 III 標段目前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窯坡山、荊竹山、東崗嶺、紫云山、新邵龍山、大青山、松木塘、大蛇頭二 期、白音察干、渾源蕎麥川、回頭龍、鄯善、托克遜、布爾津、哈科迪共計 15 個風電場風力發(fā)電機組消防設施仍需完善,不滿足《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 項重點要求(2023 版)》最新版要求, 為消除火災隱患,擬開展上述風電場風力 發(fā)電機組火災監(jiān)測與自動消防系統(tǒng)建設集中招標。
2.2 招標范圍
包括湖南、新疆、山西、云南、廣東、內蒙古共計 6 個省份 15 個場站風電 機組,其中湖南省區(qū)域為Ⅰ標段,新疆區(qū)域為Ⅱ標段,山西、云南、廣東、內蒙 古省份區(qū)域為 III 標段。
Ⅰ標段:湖南片區(qū)風力發(fā)電機組火災監(jiān)測與自動消防系統(tǒng)建設,包含窯坡山、 荊竹山、東崗嶺、紫云山、新邵龍山、大青山、松木塘共計 7 個風電場。
Ⅱ標段:新疆片區(qū)風力發(fā)電機組火災監(jiān)測與自動消防系統(tǒng)建設,包含鄯善、 托克遜、布爾津共計 3 個風電場。
III 標段:山西片區(qū)風力發(fā)電機組火災監(jiān)測與自動消防系統(tǒng)建設,包含蛇頭 二期、內蒙白音察干、山西渾源蕎麥川、廣東回頭龍、云南哈科迪共計 5 個風電 場。
具體工程量清單詳見“第五章 投標報價清單 ”。
投標人可投上述任意一個標段或多個標段,每一標段的投標文件應單獨分 卷成冊在線提交。
2.3 計劃工期
2.3.1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2 因實際開工日期受電網調度影響,各場站計劃改造時間以發(fā)包人通知 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消防設施工 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10 個風電項目 或總數不少于 200 臺風機加裝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業(yè)績,(業(yè)績以所附合同掃描件或 復印件為準,需體現時間、合同范圍、簽字蓋章頁等主要內容, 并需提供發(fā)票作 為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財務能力穩(wěn)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 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2021-2023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 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 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 件)。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 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須具有承擔過類似消防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工作經歷(附工作經歷證明)。
3.6 主要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機電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有承 擔過類似消防工程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附工作經歷證明)。
3.6.1 專職安全員須至少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C 證。
3.6.2 投標企業(yè)至少 20 人具有登高證、至少 5 人具有低壓電工證,提供相 關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且相關證件均在有效期內,投標企業(yè)需提供人員勞動合 同及社保繳納證明。
3.7 質量保證和控制:
(1)超細干粉滅火裝置須提供 3C 認證證書及型式檢驗報告;氣溶膠滅火 裝置須提供型式檢驗報告。
(2)超細干粉滅火裝置和氣溶膠滅火裝置的使用有效期不小于 10 年。
(3)超細干粉滅火裝置具有滅電纜火性能驗證檢驗報告。
(4)超細干粉滅火劑具有 10kV 電絕緣性報告。
(5)超細干粉滅火劑應具有衛(wèi)生檢疫部門出具的無毒無害檢驗報告。
(6)超細干粉滅火劑滅火效能≤100g/m³。
(7)自動滅火系統(tǒng)具有電磁兼容檢驗檢測報告。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 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 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 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zhí)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zhí)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責令停業(yè)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監(jiān)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yè)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