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工程監(jiān)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66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三峽新能源(岫巖滿族自治縣)發(fā)電 ,建設資金來自項目業(yè)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項目位于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境內北部,項目中心距岫巖縣城直線距離約38km。場址區(qū)域地形以山地為主,屬于山地風電場。場址海拔高度為300m~940m之間。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50MW,擬安裝24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本項目擬通過35kV集電線路接入一期已建220kV升壓站。
2.2招標范圍
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工程監(jiān)理服務招標范圍為項目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本次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整個風電項目施工準備,風電場區(qū)工程、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擴建工程、(站)場內外運輸道路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及調試工程、水保工程、環(huán)保工程、輔助工程、設備到貨驗收、工程各階段驗收、工程投資管控、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關系協調、監(jiān)理資料編制及移交、施工方移交檔案的檢查和審核等所有工程的全過程建設監(jiān)理以及配合業(yè)主完成的其他工作。
2.3服務期
計劃于2024年8月1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024年12月31日前具備首批并網條件且并網風機數量不少于12臺,2025年8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2025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工,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移交生產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具有電力工程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jiān)理綜合資質證書。
(2)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單體規(guī)模100MW及以上已完工風力發(fā)電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jiān)理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文件及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項目規(guī)模及具體工作內容)。
(3)人員要求: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具備至少十年建設管理工作經驗及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需提供資格證書、工作證明等材料),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單體規(guī)模100MW及以上已完工風力發(fā)電項目的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jiān)理或施工管理業(yè)績且須在該項目擔任副職及以上的任職經歷(須提供當期任命文件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合同文件及完工證明,相關文件內容應包含項目規(guī)模及具體工作內容),中標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兼職(需提供承諾文件)。
(4)財務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xù)2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